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满铁档案中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一组史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8:57

  辽宁档案馆

  极秘 1.南京特务机关

  一、工作人员

  机关员 松冈 功

  机关员 佐藤 鹤龟人

  机关员 小岛 友 于

  机关员 马渊 诚 刚

  机关员 丸山 进

  二、工作开始日期

  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三、战前南京市一般概要

  面积 52平方公里

  人口 约108万人

  位置 在长江沿岸,距长江口约400公里。南京、上海间的铁路延伸约为310公里。

  交通 作为首都,铁路、公路四通八达,且滨临长江,水陆交通并济,极其便利。

  物产 作为政治都市乃至消费都市,值得提及的特产,即便加上新式工业的工厂若干个,仍是寥寥可数的。

  四、宣抚工作一般概要

  2.南京班第一次报告 一月二十一日提交

  皇军占领后的南京市概况

  一、绪言

  南京市占有南北约二里、东西约一里半的地区。四周是坚固的城墙。截止到此次事变之前,约有人口106万。作为国民政府的首都,在其经营和建设上都下了很大功夫。

  二、治安宣抚——对难民问题

  最初,城内数目达20万的难民,被以德国人拉贝鲁为会长的国际委员会收容。市中央西部的一块地区(拥有很多外国人建筑的地点)被划定为难民区,粮食及其他生活品均由国际委员会配给。

  而皇军入城后,市内治安已明显恢复,宣抚工作也已见进展。一月元旦成立了以陶锡三为委员长的南京自治委员会。该会于一月五日从国际委员会手中接收了20万难民。

  我军认为。由于南京整个被皇军包围,完全没有逃跑余地,因而在这些难民中必然潜伏着很多残败兵、不法分子。因此,直至一月六日每天进行严格搜查,努力将其查出。查问全体人员之后,已清除多数残败兵,对其他普通无辜的良民发给证明其为良民的“安居证”,使其安居乐业。

  但从大部分已化为废墟的南京现状来看,要救济称之为20万的庞大人口,是极其困难

  的首先粮食问题作为目前的重大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而关于此事,目前的解决之策是把我军缴获的粮袜无偿地交给自治委员会,由自治委员会在原则上将这些粮食卖给普通难民。但在难民中也有很多没钱、没家、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这些人只能是免费供给。

  由于这样的救济之策,目前(一月二十一日)虽然还存有一个月的粮食,但蔬菜、燃料、鱼类等几乎没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正在计划允许特定者出城,将短缺的物资买进城里来。另外,为了迅速解决粮食的需求现状和难民善后处理问题,一方面告诫难民不要光吃不干活,另一方面考虑帮助他们尽快恢复正业。具有特殊技能的人约300名(包括其抚养的家属约1500名)已从事于铁路、水运、电灯及其他业务领域,有的已成为城内清扫夫。另外,奖励小商贩的计划也已逐步形成。

  从难民区到现住所的重返,是按照上述宗旨从一月十日开始的。除被定为中央地区的日人街外,全市分为五区,各区设置区长,逐步使难民移居各区,对无家可归者给与宿舍。预定在一月末左右基本上结束向各区的分配、那时难民区将正式解体。

  接着要对回归后的难民实行以保甲制度为基础的自治生活制度。维持治安要由警察队担当,并应采取连坐法的管理方针。另外,城内外的通行要等到粮食问题得到解决、城内清扫后方能允许。考虑到目前城内外家属的联系及其他,因此,同意只是给临近城边的人以若干钓通行自由。

  三、自治委员会的活动

  过渡时期的自治委员会,由于目前还没有固定的财源,所以除了今后卖粮所得款项及计划中的人力车税(约有1000台)外,要开设自治委员会直接经营的鱼类、蔬菜市场,并将其收入作为财源的一部分。将来的方针是以户数配税等方法筹措经费。因此,虽然目前的自治委员会尚未摆脱摇篮时期,也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业绩,但在成立之际所发表的宣言如下:

  (一)铲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实行以民众为基础的政治。

  (二)和各地亲.日团体合作,以期通过日中协作的实绩,确立东洋和平。

  (三)实行防共政策,绝对铲除抗日排日思想,矫正依靠欧美的观念。

  (四)振兴产业,造福于民众。

  (五)广泛选拔人材,以期达到彻底的民众自治。

  按照以上宣言,将委员会分为总务、财务、救济、警务、工商、交通各科分别进行活动。现在除了正在全力解决难民问题、尸体的处置、城内各地的清扫及其他卫生设施问题外,正在进行难民的救济登记工作。随着难民的回归,为维持其治安,已于一月十日设置了警察处,现有人员160名,另外还附设了由30名组成的消防队。

  四、复兴南京的建设和交通恢复状况

  建设南京首先最重要的是电灯和自来水。由于我军的特别努力,终于在十二月三十一日使其恢复。也就是说,与事变前1300名员工相比不足其十分之一的仅为80名的作业队,担当了修复遭到极大破坏的设施的任务。他们冒着严寒,克服了材料不足的困难,日以继夜地连续作业,完成了修复工程。有关军用电灯、自来水的配电和送水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在正在逐次扩展到供应在此地居住的日人及其他用户的阶段。

  目前自来水的水源地,是南京城西面长江岸边的自来水厂,电和电灯是由南京市南部约10公里的上坊内发电厂及下关电灯厂供应。

  在交通方面,铁路由于铁道部队及铁路员工的不断努力,南京——上海、浦口——滁县—明光、南京—芜湖三条线已全部开通。其中尽管沪宁线由于镇江附近的隧道被破坏而受到很大阻碍,但其修整已全部完成。需用两天时间的上海—南京间的路段,也从一月十二日开始仅用12小时就足以到达终点。

  五、日人街

  鉴于随着南京恢复建设事业的进展和交通机构的恢复,进入南京的日本人人数将会逐渐增加,因此为了谋求其居住及营业的便利,在市中心区设置了日人街。日人街设置在市内最繁华地区,面积大约为220町步。最初以军内小商店为主,逐步增加了饮食店、钟表店、理发店、杂货店、旅馆等,目前开业的店数约有60家,另外还有几家正在申请开店。除军人、军属外,居住此地的日本人人数约达300人。虽然作为军队只能是为日本商人进出南京提供方便,但可以预料日人街今后的发展将会是非常迅速的。但由于无法运进物资,除军用小店经营者外,都感到商品运输有很大困难。在日人中,对汉口撤回的日人给予了特殊的便利,目前居留者中大半是这些人,其他的努力几乎没有进展的余地。

  六、国际关系

  南京由于是国民政府的首都,以往各国以大(公)使馆为中心都享有各种权益。与围绕动乱的中国目前各国的微妙动向相呼应,事变后南京为各国官民的行动亦已达到应予以高度重视的状态。国际委员会的活动也是如此。如上所述,以德国人拉贝鲁为会长的国际委员会,为救济、保护难民,在国民政府放弃南京移居内地之际,接收了相当数量的资金和粮食,他们把粮食以一草袋9元的价格卖给难民。在自治委员会接受了难民区之后,作为继续救济的基金,理应把上述资金交付给自治委员会,但他们却以没有确凿证据为借口加以拒绝。而且在委员会解散之后,亦仍旧继续对难民加以策动。表面上标榜为慈善事业,借以避开世人的猜疑,但其实质是在竭力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指使难民阻碍自治委员会事业的顺利开展,诸如此类的行动很多。而这样的态度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对此我方早就予以了关注。进入本年度后,在各国庇护下潜伏的残败兵、不法分子接连不断地被查出逮捕。

  一月初,英、美、德外交官的武官等相继来南京,以调查被害状况保护权益为名,频繁地进行着活动。关于这些活动,也反映出当时所发生的若干问题,后来都逐一加以解决,消除了今后有关该问题上产生纷争的忧患。然而,今后有必要就各外国人的行动予以充分的注意。

  3,南京班第二次报告(二月的状况)

  宣抚概况

  一、南京市自治委员会的成立

  在入城之际,城内难民据称约有25万,聚集在国际委员会设定的所谓难民区内,宛如乞丐之城。这不仅在恢复治安上造成了障碍,而且在国际委员会的统辖之下,使所谓依靠欧美的弊风强烈地侵蚀了难民的思想,因此要尽快地组织自治委员会,确立自立、自治的规范。在特务机关指导下,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成立了自治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该委员会完成了诸般筹备后,昭和十三年一月一日在鼓楼举行了南京市自治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典礼。其会址设在旧首都警察厅。

  自治委员会的组织参照表附1【附表1略】

  (二)区公所的设置

  从自治行政的确定及下项所述难民区的解散,即从促使难民回归原住所的观点来看,深感设置区公所的必要。因此,指示自治委员会计划设置城内四区、下关一区共五个区公所。一月十日首先在城内昇州路考坊巷设立了第二区公所,然后按第一(城内下江考棚)、第三(城内珠江路大纱帽巷)、第五(下关中山桥无锡路)、第四(传佐园芜湖路)的顺序,迄至一月末设立了全部区公所。中华门外的城外区则正处在计划之中。

  区公所组织参照附表2【附表2略】

  (三)南京市警察厅

  鉴于攻克南京的情势,残败兵及抗日分子大都潜伏于难民之中,将其捕获是当务之急,隐藏的兵器大多也散布在城内外的全方位地区,因此还有必要对此进行搜查。为了协助入城的皇军部队尽快确立南京的治安,在自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立即实施了有关设置警察厅的计划,一月十日在旧首都警察厅原址举行了成立典礼。

  此后,伴随着各区公所的设置,设立了各区警察局。警察局在特务机关治安工作人员及宪兵队指导下,担当维持治安的任务,取得了很大成绩。尽管如此,目前还是由军队及宪兵来维持治安。设想将来要将直接维持治安的任务由军队转给宪兵,再由宪兵移交给自治委员会来担任。

  警察厅的组织机构参照附表3【附表3略】

  (四)自治委员会的财政

  一月份自治委员会的收支对照

  (1)收入 31,085.00

  明细

  派遣军司令官所赠 10,000.00

  米谷及面粉销售 17,895.00

  其他 3,190.00

  (2)支出 30,524.00

  明细

  总务课(管辖自治委员会本部的会计) 18,400.00

  财务课 300.00

  工商课 550.00

  救济课 200.00

  交通课 700.00

  警察厅及警务课 5,200.00

  第一区公所 2,000.00

  第二区公所 2,000.00

  第三区公所(月末设立) 300.00

  第四区公所(月末设立) 300.00

  第五区公所 500.00

  图 书 馆 74.00

  计 30,524.00

  (3)月末余额 561.00

  以上经费的大约65%为人事费,这是由于委员会正值创业时期,不得不如此。财政状况从书面看很不乐观。二月份的报告尚未提出,但二月的情况和一月份的情况差不多。

  由于上述状况,特务机关及自治委员会正在努力寻找各种财源。但从缺乏经济资源,而且又拥有30万贫穷人口的现状来考虑,那么要马上实现财政好转显然是极其困难的。因此,正在指示他们必须对难民进行粮食统制,一定期间内直接经营粮食,以其利润来作为委员会的主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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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国档案》1994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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