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朱成山:究竟谁是受害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00:05

  ——评东京“百人斩”诉讼及其日本的战争责任

  朱成山

  去年4月28日,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遗属向井千惠子等三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朝日新闻、每日新闻和“柏书房”出版社、本多胜一的相关报道、著作违背事实,因而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名誉权,要求谢罪、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案1200万日元。(1)

  近日,日本《朝日新闻》上海支局局长冢本和人,专程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下简称“本馆”),就日本战犯遗属向井千惠子(现名“田所千惠子”)等三人,诉《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等单位和个人一案,与我进行取证性接触与采访。采访的过程,事实上就是进一步厘清历史事实的过程。

  7月18日,由日本战争资料纠正会主办、日本大阪会议等协办的支援“百人斩”诉讼讲演会在大阪举行闹剧,公然宣称是“20世纪最大的谎言”,要对南京大屠杀进行彻底检证,会议由战犯向井敏明的女儿向井千惠子主持,阿罗健一、稻田朋美等在会上对“百人斩”历史进行翻案。

  究竟谁是受害者?是当年战犯受冤?抑或战犯遗属名誉受损?还是受害的中国人民受到再伤害?还是处心积虑地为战犯鸣冤叫屈,翻历史的案?是这起诉讼的焦点。进一步说,与其说该案是所谓的名誉权诉讼,不如说是一场关于日本战争责任问题的诉讼。

  一、“百人斩”诉讼涉及的历史经过与事实

  1937年11月30日—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16师团步兵19旅团第9联队第3大队野田毅、向井敏明两少尉,在从上海杀向南京的途中展开了杀人竞赛。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曾经连续4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4人,先后于11月30日,12月4日、6日、13日,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4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详细报道了向井、野田两少尉,如何在无锡的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北面的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人”的经过(2),不仅时间、地点准确,杀人过程数字清楚,而且图文并茂,消息来源明确可靠。去年8月,本人曾去大阪国立图书馆查阅资料时,不仅《东京日日新闻》,当时的《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等许多报纸,也都转发了两少尉“百人斩”的消息。此报道风靡日本岛,两少尉成为当时日本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3)

  战后,野田毅回到日本,曾在故乡的小学校就战争中的事迹向学生演讲时称:“报纸上所说的乡土出身之勇士,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说的就是我。其实在追击的白刃战中所斩杀的(中国)士兵不过四、五人……,占领战壕后,对里面的人喊,你!出来!支那士兵愚蠢,都出来了。我叫他们排好队,然后从队伍的一头逐个砍过去,……虽因为斩杀百人出了名,其实多是这样砍死的……两个人进行比赛,事后总被问起是否真的觉得没甚么,我觉得没甚么……。”(4)从野田的这番惨无人道的自白中,人们不仅看出刽子手的言行令人发指,而且他不打自招地供出了“两个人进行比赛”、“斩杀百人出了名”、“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就是我”等等。值得注意的是,野田供认除了在“白刃战所斩杀(中国)士兵四、五人”外,其余均为对中国俘虏或百姓的砍杀。也就是说,属于“战斗行为”的砍杀不过四、五人。如按前述的日本随军记者浅海、铃木12日发的紫金山麓报道中,“刀劈百人超纪录 向井106……野田105”计算,砍杀俘虏或百姓的数字仍然有100人。

  依据国际惯例与分工,甲级战犯由国际法庭审判,乙、丙级战犯由战胜国法庭负责审判。战后,中国曾在沈阳、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设10个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丙级战犯。杀人竞赛两少尉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移送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下简称南京法庭)审判。南京法庭于1947年12月4日对向井、野田两战犯进行起诉。又于12月28日做出判决:“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之共犯,实属毫无疑义……按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认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5)翌年1月28日,向井、野田和另一战犯田中军吉被押往中华门外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行刑前,从人道主义出发,曾获取抽最后一根烟,三名战犯却振臂高呼“天皇陛下万岁”口号(6),但遂后,他们被中国宪兵从后脑开枪,三人随倒地毙命。杀人竞赛的刽子手受到正义的审判,得到应有的下场。

  二、“百人斩”诉讼的焦点

  2003年7月7日,东京地方法院选择了“七七事变”66周年之日,开庭审理向井千惠子等三人提出的“百人斩”诉讼。是日,在东京地方法院门前,右翼分子又使出惯用伎俩,竖起大喇叭,声嘶力竭地叫嚷,企图从精神上声援“百人斩”诉讼。向井敏明的次女向井千惠子(现名田所千惠子)在诉讼陈述中说:“作为遗族,此次诉讼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期待公正的判决,为父亲洗清污名。”原被告双方进行公开辩论一小时后结束。9月22日、12月1日和今年2月23日、4月19日,曾5次开庭辩论,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有4个问题:

  1、“百人斩”军刀的物理性能问题。即原告方提出用一把日本军刀砍一个人或几个人就会卷刃,不可能连续砍100多人。这是日本右翼攻击南京大屠杀的“老问题”了。笔者1996年曾在北京华风宾馆,参加中国外交协会举办的与日本右翼团体首脑对话时,和日本右翼直接对此问题进行过辩论。首先,“百人斩”发生在十几天时间内的多次砍杀,不是同一时段内连续砍杀,今天砍三五个,明天再砍十几个,有何不可。其次,在4篇报道中特地说明“百人斩”用军刀,一把名叫16世纪初名匠锻制的“关孙六”日本刀,一把“也是祖先传下来的宝刀”,可见不是一般的普通军刀。正如日本刀剑博物馆副馆长佐藤寒山在《日本刀概说》中指出:“日本刀的特色被公认实用是因为:(1)不会折断;(2) 不会弯曲;(3)而且特别锐利。”(7)第三,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用一把刀还是几把刀,或刀枪并用,杀死了100多位中国人,而是参与侵略战争,屠杀俘虏与平民本身是违反国际法,构成战争犯罪的大是大非问题。

  2、“百人斩”报道是否属于假新闻问题。原告方举证“百人斩”是虚构的,是根据战地上“开玩笑”编发的,甚至是为了给向井、野田“找对象”而捏造的等等,简直是一派胡言。且不说“百人斩”报道不是一篇、两篇,而是连续4篇;报道的时间、地点又不是在一时一地,在日本严格的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下,特别是涉及前线战况的报道,绝非一、二个战地记者以及报社能随便决定的,假如属于搞笑的新闻,恐怕是难以发出来的。本馆收藏了许多南京大屠杀照片中,其中就有盖着日本军部新闻审查“不许可”的印记。前几年,日本大阪《朝日新闻》社公开发表的“不许可写真集”上,从那些盖有“不许可”印记和被用红线勾划的痕迹看,当时,对来自前线战场的新闻审查是极为严格的,怎么可能当作儿戏?

  3、两战犯互相推诿的遗书问题。向井敏明曾在南京的监狱中,给家人的遗书中写道:“不孝先母亲而去。虽已竭尽全力,但此间无人相信我等之诚。可怕的国度。野田君托我转告,对因他向新闻记者所说之言被报道,遂铺死路,致使我大家族失去支柱,伏乞宽谅。此非任何人之疚。人集而语,出玩笑之言本属自然。我亦向野田家致歉。” (8) 向井还在遗书中辩解:“若公平之士视之,此报道明显系属于战斗行为,并非犯罪。”(9)既然是开玩笑,没有杀过人,怎么又是“属于战斗行为”呢?野田毅也在给其父亲的信中提到:“向井君请我告诉父亲:祸从口出,因玩笑之言将您之可贵独子推上死路,歉疚之情难以言表。”(10)不知野田在写这封遗书时,是否忘记他在家乡学校里那番“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就是我”的演讲。这里,我们姑且不提向井、野田临死前互称受托致歉、彼此诿过出于什么目的,那番典型的日本式的客气后面隐藏着什么,仅从当年写成4篇连续报道的随军记者浅海一男的证词表明:“两少尉三、四次找到我们,告以竞赛的经过。”由此可知两人确实向记者提及“杀人竞赛”之事,绝非记者凭空杜撰,也不是甚么“开玩笑”,更谈不上是“战斗行为”。当年发送“百人斩”第三篇报道的铃木二郎记者,1971年在杂志《丸》发表文章,述及当时采访向井和野田时,说:“我目击了那个‘南京的悲剧’”。(11)

  4、捏造石美瑜谈话问题。最早著书论证“百人斩”为“虚构”的,是日本作家铃木明。他于1973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中,用了近一半的篇幅,用大量笔墨以证明“百人斩”为虚构,为向井、野田鸣冤叫屈。这本书长期以来一直被否认南京大屠杀的部分日本人奉为宝典。铃木明曾特意到台湾采访当年判处两战犯的南京法庭庭长石美瑜先生,并在书中捏造写道,石美瑜在与其谈话中曾说:“向井少尉作为日本军人,在审判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堂堂正正的态度,使中国方面所有的法官深受感动。”朝日新闻记者和多田进为此专门赴台与石美瑜核实,石美瑜根本没有对铃木明说过以上的话。相反,石美瑜倒说过:“在审判中查明,这两个人在进行百人斩的比赛时,曾经以白兰地酒作为赌注”,一比高低。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日本研究南京大屠杀的权威人士洞富雄先生,以丰富的史料,直接驳斥铃木明书中的论点和论据为“虚构”,遭到反击的铃木明自知理亏,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5、本多胜一是否有罪?战后,“百人斩”在日本再次受到关注并成为长达30多年之久的争论话题,源于《朝日新闻》著名记者本多胜一的一本书。本多胜一于1971年6月至7月,在中国调查了40多天,从平顶山大屠杀(河北)到南京大屠杀,沿着侵华日军当年所留下的血迹,参观了多处日军制造的惨案遗址,采访多位日军暴行的幸存者,获得了大量证词,并将此次中国之行的见闻整理成书,书名为《中国之旅》,在该书中提到“百人斩”竞赛一事,书的内容在当年8月开始在《朝日新闻》连载,历时4个月,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反响。尤其是书中有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血泪控诉,把日本普通民众从战后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里的“集体失忆症”中驱赶出来。绝大部分日本民众是第一次从中国人的证言中,知道“皇军”在中国的胡作非为。本多一共收到两大箱子1000多封读者来信,其中95%是感谢信,只有5%的日本人认为,为什么到现在还要提这件事,有没有必要自己揭自己的伤疤?虽然也有抗议的言论,但没有说他的报道是假的,是无中生有。1984年,本多再次访问中国,从上海到南京沿途调查,又写了《通向南京之路》一书,详实地披露了侵华日军从上海杀向南京的暴行。可是,在《中国之旅》一书公开发行30多年后,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向井千惠子等三名遗属,控告他犯有损害名誉罪,要求他收回在日本书店中仍在出售的书籍,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尤其是在4月28日开庭时,要求扩大赔偿金,由1200万日元(约10万美元)提升到3200万日元。本多对此嗤之以鼻说:“遗族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那时候承认过的事情,谈过的话怎么能否认?我认为他们提不出错误报道的证据。……日本在战后反省不够,我作为一名记者,有追求真理的责任,不然日本人连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都不知道,那样会被全世界的人耻笑的。”(12)

  三、“百人斩”诉讼引出的战争责任问题

  勿庸置疑,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一样,南京法庭对“百人斩”的判决,具有法定的严肃性、有效性和正义性。“百人斩”事件是南京大屠杀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事件。日本战犯向井与野田的三名遗属,以名誉损害为由,状告日本媒体、出版社及记者本多胜一,标志着右翼首次通过司法途径,挑战当年法庭定论的历史案件,其目的就是要推卸日本的战争责任,否定南京大屠杀,进而全面否定侵华战争的罪行。

  1、日本战后曾签约接受判决。1951年9月8日,日本政府与美国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一道,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接受远东国际军法法庭及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之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并将执行对囚禁于日本境内之日本国民所作之判刑。”虽然当时中国、苏联、印度没有被邀请签约(主要是因为朝鲜战争问题),但中国显然属于“其他在日本境外之盟国”,南京法庭显然属“盟国战罪法庭”,日本国已经接受其判决。1952年,日本与台湾政府签订了《日华和平条约》,该条约第11条规定:“凡在中华民国与日本国间因战争状态存在之结果而引起之任何问题,均应依照《旧金山和约》之有关规定予以解决”。当年南京法庭正是中华民国国防部军事法庭,因而这个判决日本政府业已承认。也就是说,无论按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私法,南京法庭的判决理应是有效的判决。

  2、原告提出的6点理由站得住脚吗?原告诉讼代理人稻田朋美提出6点诉讼理由:其一、通过诉讼追求正义;其二、要求东京地方法院裁定1937年11月至12月之间,《东京日日新闻》报道的“百人斩杀竞赛”为假新闻,将具有重要意义;其三、《东京日日新闻》的报道,以及向井、野田的照片至今仍挂在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作为南京大屠杀的象征,作为两国青少年的历史教材,对两少尉遗属造成名誉损害;其四、《每日新闻》社作为日本历史最悠久、具有代表性的报社,对于失实的报道有订正的义务;其五、本多胜一在《中国之旅》、《通向南京之路》、《南京大屠杀否定论之十三谎言》等书中提及“百人斩杀竞赛”,没有调查就断定为事实,损害了死者的名誉;其六,《每日新闻》社在答辩书中引用时效的问题,希望结束本案,违背了“新闻伦理的纲领”,即“记者的任务是对事实的追求”等。这六条所谓的理由,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为战犯的翻案被说成是“追求正义”,历史的现场报道并被国际上法庭认定的事实,硬要现在的日本法院判为“假新闻”,甚至把攻击的矛头直指北京抗战馆和本馆的陈列等等,真可谓贼喊捉贼,厚颜无耻。

  3、究竟谁是受害者?据悉,向井千惠子曾经混杂在日本旅行团队到南京,也曾到本馆参观,后听说其父在雨花台执行枪决后,专门去雨花台,用手帕包了一捧土,回到日本后写文章为其父鸣冤叫屈。2000年3月,右翼报纸《产经新闻》麾下的《正论》杂志就曾以“冤枉,父亲的呼叫在耳,因南京战‘百人斩’不实报道而处刑向井少尉之次女恸哭自白”为题,借向井千惠子之口,公开为战犯翻案。这位1941年出生的日本某机关退休公务员,丝毫不为她父亲当年的暴行反省道歉,相反她认为她的“父亲很伟大”。这位连续14年悄悄去南京看她父亲,据说对南京印象还不错、南京人很亲切的日本战犯女儿,不知是否知道,当年法院要枪决战犯时,南京曾万人空巷,大快人心,虽然残雪后天气寒冷,仍阻挡不了人们争相去目睹杀人刽子手的下场。假如今天的南京人知道她是个毫无悔意,并且执意为其战犯父亲翻案的话,南京人的口水就会淹死她。因为对于受害的南京人来说,她的言行就是一把盐,重新洒在受害者的伤疤上,撩起了受害者战争的回忆和创伤。中国人民才是受害者。什么时候战犯及其亲属却成了受害者,真是岂有此理。有些东西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但血写的历史和公理、正义是不容改变的。

  4、高池胜彦、稻田朋美之流的再次出场说明了什么?对于本馆来说,高池和稻田可谓老对手。从东史郎东京诉讼二审、三审,到李秀英东京诉讼一审、二审,到“百人斩”诉讼,总是这几个坏律师在捣乱和作怪。人们不会忘记,当年东史郎案在东京高等法院二审败诉后,就是这个高池胜彦,竟然张牙舞爪地在法庭内打出“东史郎败诉,南京大屠杀捏造”的大字横幅,得意洋洋地接受媒体采访,此君的丑恶通过中央电视台播出后,为亿万受害的中国人民所唾骂(13),他却认为得了胜手和名声,受到日本右翼的垂青和拥戴,竟然又插手李秀英案,结果一审、二审接连败诉,狼狈之极。遂又策划和操纵了“百人斩”诉讼,妄图再掀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浊浪。他在自白中说,和向井千惠子一起去过南京,去过本馆,并扬言“百人斩”根本不存在,“当时的《每日新闻》记者胡乱报道”,为了壮大声势,高池、稻田竟纠集40多个日本律师为该案原告诉讼团,并口出狂言,一定要赢得此诉讼。

  5、“百人斩”诉讼实际上是遗留的战争责任问题在新世纪里长出的毒草。应该看到,“百人斩”诉讼发生在当今的日本并非偶然。究其根源,主要是战后对日本战争责任追究和清算不彻底。2001年9月8日,我应邀赴美国旧金山,参加世界华人反对日美两国纪念《旧金山和约》签订50周年的国际学术会议及其系列抗议活动,深感由于美国人的庇护及冷战因素等原因,错过了严惩和彻底清算日本战争责任的机会,使得留下种种弊端。“百人斩”诉讼与日本八十年代以来发生的文部省篡改历史教科书事件,日本政要执意参拜供有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修改和平宪法、向海外派兵、回复“普通国家”的战略目标等事件一脉相承,其目的是篡改历史,挑衅受害国家和人民。他们声称花5年时间,毕其功为一役,彻底否定侵华史。这就是“百人斩”诉讼操纵者真正的意图。

  注释:

  (1)田所千惠子等三原告致东京地方法院诉状,第15页。

  (2)《血祭》第 236页,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4年12月版。

  (3)《血祭》第236页,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4年12月版。

  (4)日本月刊《中国》1971年12月号,转引自本多胜一著《南京への道》“百人斬り‘超記錄’”,朝日新闻社1987年4月30日第4次印刷版,第130页。

  (5)《南京大屠杀档案》,中华书局1995年7月版。

  (6)《世纪の遗書——向井少尉の遗書、野田少尉の遗書》,巢鸭遗书编纂会——讲谈社刊,转引自田所千惠子等三原告致东京地方法院诉状,第6、7页。

  (7)《南京大屠杀研究——日本虚构派批判》,程兆奇著,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第121页。

  (8)(9)(10)于前:《日战犯遗书与讼为侵华日军史翻案》,“亚洲周报”2003年7月20日。

  (11)日本月刊《丸》1971年11月号,转引自本多胜一著《中国の旅》“南京”注4,朝日新闻社1993年1月20日第19次印刷版,第264页。

  (12)于前:《别让全世界耻笑日本》,“亚洲周报”2003年7月20日。

  (13)《东史郎日记案图集》第162页,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

(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征集电话:(86)025-86612230 E-Mail:nj1213@vip.sina.com
联合制作:新浪网 龙虎网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