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透视“李秀英案”东京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23:57

  朱成山

  一位85岁的老人,在风烛残年之际,经过长达近5年时间,居然连续赢得了一场“国际诉讼”,在日本东京先后两次打赢了“官司”,告倒了日本一出版社和两名日本人,这消息象长了翅膀似的,迅速在中国大地上传开,赞许者有之,疑惑不解者也有之,笔者作为一名与该案有密切联系的“当事者”,经历了这场“国际诉讼”的前前后后,特撰此小文,在披露“李秀英案”内幕的同时,试图对该案作透视性地分析,以飨读者。

  一、“李秀英案”为何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2003年4月10日下午,南京一幸存者李秀英“名誉损害案”(下简称“李秀英案”),将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第21庭二审判决,闻讯前来报道的“老记们”早早赶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把笔者的办公室挤得水泄不通。李秀英老妈妈也在儿女的陪同下来到这里,众人关切地等待着从东京传来的消息。

  12时35分(东京时间13时35分),笔者桌上的红色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李秀英案”律师团翻译、日本吉原雅子小姐打来了国际长途电话,兴奋地告诉我们:“李秀英赢了!李秀英再次打赢了(官司)!!”

  人们的情绪立刻活跃起来,大家纷纷向李秀英老妈妈表示祝贺,原告李秀英激动得泪水涟涟,连声说:“应该赢!肯定赢!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在场的记者们忙着采访李秀英,笔者作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和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研究员之一,也成了记者们追逐的采访对象。当晚,江苏电视台、江苏广播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电台、扬子晚报等媒体,均在第一时间内作了新闻报道。翌日,新华社、中新社、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江南时报等媒体迅速作了报道,北京晚报、新民晚报等外省市媒体作了转载,中央电视台在《午间新闻》、《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反复作了报道。一时间,“李秀英案”东京再次胜诉成了千家万户谈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嗣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中国之窗》、江苏人民广播电台的《金陵之声》、南京电视台的《法制现场》等栏目为此作了专访,进行了深度的报道。

  为何众多媒体对“李秀英案”如此关注呢?笔者认为:

  其一,是近年来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问题在日本司法方面的首起胜诉。近年来,随着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掀起否定侵华历史特别是南京大屠杀史的阵阵浊浪,一批南京大屠杀的证人勇敢地站出来,为历史举证,但无一例外地“败诉”。例如,南京大屠杀的加害证人东史郎,从1993年至2000年的八年时间里,不怕日本右翼势力的恫吓和阻挠,以战时日记为依据,坚持为正义举证。但遗憾的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东京高等法院和日本最高法院,却连续判处他败诉。1995年,身居台湾的南京大屠杀遗属尚照富先生,因其父尚德仁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被日军杀害,为讨回公道,愤然在东京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新台币一元,尽管尚先生赔偿的要求微乎其微,只是象征性地索赔,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均以“国家无答责”、“(战争)诉讼时效已过”等为借口,判处他败诉。从1995年起,李秀英、侯占清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也曾向日本政府索赔(称“李秀英前案”),但结果与“尚照富案”一样,连遭败诉,至今该案还在日本最高法院的上诉之中。此次“李秀英案(称‘李秀英后案’)”胜诉,不仅是关于南京大屠杀在日本司法界首次胜诉,也是近年来在日本进行的涉及日军侵华史的40多桩诉讼中,除刘连仁案(赴日劳工)部分胜诉外,唯一的一起胜诉案,是一个历史性的胜利。

  其二,是维护还是抹杀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一场斗争。南京大屠杀是日军侵华最集中、最残暴、最突出的一例,在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为专案审理,并作了定性(“南京大屠杀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罪恶行动”)(1),被写入了“判决书”,形成了铁案。近年来,日本冒出了一些右翼人士,他们或为学者,或披着学者的外衣舞文弄墨,杜撰一批篡改和抹杀历史的奇文怪论,并在日本一些财团的资助下,纷纷付梓印刷,公开出版。其中,南京大屠杀史是他们攻击的主要对象,被污蔑为“中国政府捏造的”,是“20世纪最大的谎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定性审判被污蔑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拉贝、马吉、贝德士、魏特琳等第三国人士的现场日记、照片、胶片被污蔑为“亲中国的外国人所为”,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李秀英、夏淑琴等战争受害者被污蔑为“假证人”等等。因此,“李秀英案”不仅仅是松村俊夫(被告之一)之流对李秀英个人名誉侵害问题,而是承认、尊重、维护还是捏造、淡化、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的一场较量,是正视还是歪曲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一场斗争。

  其三,是巩固还是削弱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一场政治较量。众所周知,中日两国虽然有着长达2000多年的友好交往的历史,但在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中日关系遭到了极大的伤害,曾造成3500万中国人民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尊重和承认这段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以来,中日两国人民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领域进行了广泛交流。实践证明,中日两国睦邻友好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促进了两国的共同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国内有一股极右势力,极力干扰和破坏中日友好的大局,其中突出的反映在粉饰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史,篡改和抹杀侵华历史事实,给中日友好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李秀英案”正是中日两国坚持和平友好人士联手向破坏、削弱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日本右翼人士发出的警告和回击。

  二、““李秀英案””的缘由及其诉讼焦点

  1998年8月15日,是日本战败投降53周年纪念日。这一天,日本东京一家名为“展转社”的出版社,出版了日本右翼学者松村俊夫编撰的一本书,书名叫《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在这本书中,松村从偏激狭隘的历史观出发,运用罗列、拼凑、剪裁、捏造等种种手法,对南京大屠杀史提出种种疑问,并武断地为南京大屠杀定下种种否定的结论。例如,松村列举了中日两国记者报道李秀英本人在中日两国集会上证言中的受害时年龄,是18岁还是19岁(中国习惯以虚龄计算,日本习惯以实龄计算);受害时怀孕期是6个月还是7个月;受害的刀疤是18处、19处还是37处等不同的表述,认为抓住了把柄,因而认定现在的李秀英是“假证人”,并造谣称是在1990年,美国纽约发现了约翰·马吉牧师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拍摄的胶片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与之配合,在南京找了一个名叫李秀英的人充当受害人,公开对至今仍健在的、并且背着日军留下的37处刀疤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证人李秀英,进行莫须有的指责、污辱和中伤。

  那么,李秀英当年受害经过究竟如何?历史对她又是怎样记载的呢?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占南京。当时的李秀英因怀有6、7个月的身孕,无法与丈夫一起逃往外地,便与其父一起躲进了南京国际安全区内的五台山小学(美国教会学校)的地下室避难。12月19日,3个日本兵闯进五台山小学的地下室里,图谋强奸李秀英,性格倔强的她与三个日本兵殊死搏斗,身中37刀(脸上18刀,两腿部18刀,腹部1刀),因流血过多,倒地昏死过去。日本兵走后,其父设法将她送进南京鼓楼医院(美国教会医院),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抢救,得以保存性命,但肚子里的孩子却流产了。美国约翰·马吉牧师用一台16毫米的家用摄像机(已于去年10月,由其子大卫·马吉捐赠给本馆),在治疗现场拍摄了李秀英躺在病榻上和威尔逊医生检查其受伤部位的胶片,后在上海租界内的美国柯达公司制作了名为《南京暴行纪实》拷贝,其现场动态画面一直保存至今。此外,当年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拉贝(德)、威尔逊(美)、麦卡伦(美)、马吉(美)等人的日记与书信中,均有李秀英受害经过的详细记载。

  李秀英不仅是亲历南京大屠杀的受害幸存者,而且是特殊的历史证人。1946年,中国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庭审期间,中国检察官曾调查询问李秀英,其书面证词曾在该庭审时出示。从50年代开始,应一些机关、厂矿、街道和中小学校的邀请,李秀英曾多次向人们讲述自己当年受害经过,她还应日本和平反战团体的邀请到日本作证,中日两国媒体多次对其证言活动予以报道,给予积极的评价。但是,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却污蔑她是“假证人”,称现在的李秀英不是当年的李秀英,对年迈但仍健在的李秀英进行人身攻击,对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进行新的加害。

  日本友人告知我,松村俊夫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已经在日本公开出版,该书肆意散布篡改南京大屠杀历史的谬论。于是,我委托日本友人去大阪的一间书店购买了此书寄至南京。打开一看,果然,书中对李秀英和夏淑琴等人公开质疑和指责,并无端地造谣污篾是在本馆幕后操纵下找出“假李秀英”的。本馆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专门对此事进行学术上的评价与批判。会上,笔者作了题为“真的假不了”的发言,对松村之流进行了批驳(2)。参与此次会议的李秀英老人及其子女十分气愤,通过媒体表达了要起诉松村俊夫的愿望。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日本律师渡边春己、尾山宏、小野寺利孝、神谷威吉郎、九川信夫、南典男、山田胜彦、穗积刚、大江京子等人,自发地提出要无偿为李秀英老人在东京提起诉讼,还数十次专程来到南京作调查和诉讼前的准备。

  1998年9月17日,李秀英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该书发行人相泽宏明和出版社展转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同年10月16日,该院民事第39庭受理了该案,并立案卷为第20837号。其间,在本馆的配合和支持下,我们帮助律师团在南京找到了当年在南京鼓楼医院任护士、曾亲眼目睹李秀英受伤后被救治情景的证人沈文俊女士(现家住南京莫愁路)(3),以及另一位证人陈玛琍老大妈(现家住下关)。应律师团的邀请,笔者还专门写了《李秀英诉讼案之我见》一文(4),作为书面证词,递交给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该案经过近4年时间的法庭调查与辩论,于2002年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李秀英胜诉,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但对原告李秀英要求被告登报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被告松村等不服这一判决,于2002年5月20日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李秀英也以判决赔偿金太少和未支持公开道歉请求等理由,于同年10月22日也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东京高等法院第21法庭受理了此案,定立案号为第2995号。该庭经过同年12月5日和今年2月4日的两次开庭审理,于今年4月 10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李秀英在东京再次胜诉。

  “李秀英案”的诉讼焦点是李秀英南京大屠杀的受害经历是真的还是假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涉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个人名誉权的一场国际诉讼,但从实质上看,是承认还是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在日本司法界的一次激烈碰撞。通过“李秀英案”,人们应当清楚地看到,日本右翼势力攻击李秀英是有阴谋的,不仅认为她的证词是伪造的,而且恶意中伤李秀英为南京大屠杀历史“作假证”,企图以此为突破口,全盘否定南京大屠杀。正如日本右翼学者的“头面人物”藤冈信胜(东京大学教授、自由历史观学会会长),于1999年11月发表文章,称“这次裁判(诉讼)是在(日本)法庭上争论有没有南京大屠杀的绝好机会”。无独有偶的是,被告方律师团的“领衔人物”高池胜彦律师,也是东史郎日记右翼阵营的主办律师,他曾在东史郎日记案二审败诉时,急不可待地在东京高等法院内挂出“东史郎裁判败诉 南京大屠杀捏造”的大字横幅,他洋洋得意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对南京大屠杀历史进行涂鸦和攻击。此次,虽然右翼势力又请他出马,妄想利用他如簧巧舌的诡辩来打赢“李秀英案”,却落得个连遭败绩的下场。

  三、“李秀英案”留下的遗憾之处及前景预测

  “李秀英案”受到中日双方有关人士的普遍关注,其意义超出普通的名誉权案件。“李秀英案”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渡边春己在二审胜诉后说,该案件之所以能赢,首先因为李秀英的身份是真实的这一基本事实,其次要归功于关李秀英历史记载比较详尽,在大量的历史证据面前,东京法院难以偏向被告。长期从事南京大屠杀历史研究的日本都留文科大学笠原十九司教授认为,该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日本首次从司法角度认定南京大屠杀这段历史,这无疑给妄图否认这段历史的日本右翼人士一记坚强有力的回击。在笔者办公室静待东京审判消息的李秀英老人,当听到二审胜诉消息时老泪纵横,她说,胜诉为她出了一口气。她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对记者说,他们(指被告及其日本右翼势力)说我是假的(证人),这(伤疤)难道是假的吗?我身上的伤疤就是铁证。

  在积极评价“李秀英案”的时候,也应该看到留下了一些遗憾:主要是日本法院没有支持李秀英提出的要求判定被告通过媒体公开道歉和赔偿金太低。日本法院方驳斥登报道歉的理由是松村此书水平很低,书中的观点也完全无合理性,正常人看到这种牵强附会的言论根本不会相信,所以谈不上造成李秀英人格上的污辱和降低社会评价度等,但“李秀英案”律师团还是认为法院方没有充分考虑到松村在书中捏造事实,并经过日本右翼择其观点大肆渲染,对李秀英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和名誉上的损伤。至于赔偿金额问题,虽然按日本一般名誉赔偿案的惯例,赔偿金额没有1200万日元那么多,但考虑到李秀英是受害者,身份特殊,并身心受到伤害,所以多给一些赔偿是完全必要的。日本法院方判令赔偿150万日元实在太低了。

  日本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度,原被告双方均可在判决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松村俊夫和展转社在败诉的当日,明确提出要上诉,展转社还为此专门散发了书面声明,李秀英本人也对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看来,象东史郎日记案一样,李秀英誓必与被告松村俊夫等人在日本最高法院对簿公堂。

  近日,“李秀英案”律师团给笔者发来了一份传真,是被告方筹划在5月10日召开由松村俊夫、稻田朋美(被告律师团律师)、向井千惠子(原在南京紫金山下杀人竞赛刽子手、战犯向井敏明的女儿)参加的报告会,继续对李秀英进行名誉侵害,继续否定南京大屠杀史,被告方还要作最后一搏。因此,李秀英日本最高法院诉讼的道路不会平坦。但是,由于“李秀英案”在一审、二审中基本事实已经非常清楚,被告方也提不出新的证据来,“李秀英案”在终审中胜诉已不存在悬念。对于取得最终胜利,不管李秀英本人还是律师团成员都稳操胜算。让我们等待着“李秀英案”在终审中胜诉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注释:

  (1)张效林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中文版;

  (2)《服务导报》,1999年9月18日第一版;

  (3)《江苏科技报》,1999年10月8日第一版;

  (4)新华出版社,《为300000冤魂呐喊》第185—191页。

(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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