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罪责问题的再考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23:56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松井石根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距今已近60年了。然而日本国内仍有少数人为松井石根鸣冤叫屈,认为东京审判有失公正,是“胜者惩罚败者”的审判。[1]为此,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就松井石根与南京大屠杀问题著书撰文,有力地驳斥了日本少数人的上述论调。1995年夏,美藉华裔学者张纯如女士为撰写有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著作,专程来南京收集资料,笔者曾协助张女士收集和整理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资料。张女士回国后,寄来了她从美国国家档案馆复印的有关南京大屠杀和东京审判的档案。本文试图以这些档案为基础,就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罪责问题进行再考察,以进一步揭开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真面目。

  “南京大屠杀虚构论”的主要鼓吹者田中正明在其《“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中引用松井石根自己的一段话,以证明松井石根当时并不知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松井石根说:“终战后不久,耳闻美国国内广播南京曾发生对一般百姓、俘虏、妇女、儿童等进行大规模屠杀、奸淫之事件,余感惊愕,遂命旧部下调查,然此类传言纯系无稽之谈,余在任期间自不待言,归国乃至终战后亦未见此种报告及情报,与驻上海之列国新闻记者多次会见中亦未耳闻此事,纯系诽谤,特此附言。”[2]既然不知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也就不应该负什么责任,这就是少数为松井石根叫屈的人的主要论调之一。

  松井石根当时究竟知不知道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呢?回答是肯定的。他至少通过以下几条途径得知了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的报告。

  第一,松井石根从部下那里得到过日军暴行的报告。松井石根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也承认了这一点:

  “诺兰准将(公诉人):你在你的书面证词第9页中间那段说,一些激动起来的青年军官和士兵在南京犯有令人不愉快的暴行,是吧?

  松井:是的,我这样说过。我没有亲眼看到过,但从报告中听说过这些事。

  诺兰:这些不愉快的暴行是什么?

  松井:强奸、抢劫、侵占财物。

  诺兰:还有屠杀?

  松井:还有屠杀。

  诺兰:你是从哪里得知这些消息的?

  松井:从宪兵那里”。[3]

  松井石根并不是直接从宪兵那里获得有关日军暴行的报告的,而是从华中方面军司令部的参谋人员那里获知的。这些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的报告并不是个别的、零星的,而是连续的、有系统的。松井石根自己也承认:“我没有直接从宪兵那里收到报告,但是我的参谋人员每天都从宪兵那里收到报告”。[4]这些参谋人员是否每天都将有关情况报告给松井石根呢?虽然松井石根自己并未说明,但有证据表明松井石根的参谋人员是每天将收集到的情况向他报告的。理由有二,其一,如果参谋人员没有每天向松井石根报告,松井石根怎么会知道他们每天都从宪兵那里得到报告呢?其二,松井石根在法庭上为了表白自己对日军所犯暴行多么重视,曾作了如下证词:

  “诺兰:你的参谋人员不断地从宪兵那里收到报告,是吧?”

  松井:更准确地说,是我叫我的参谋人员去调查这类事件的,是他们到宪兵那里去调查、收集有关情况,而不是坐等宪兵来报告。”[5]

  既然是松井石根下令让参谋人员去调查、收集情况的,那么参谋人员不可能不将调查收集到的情况向松井石根报告。

  除了参谋人员以外,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冢田攻少将也向松井石根报告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松井石根在法庭上的证词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诺兰:南京陷落后,你的参谋长立即告诉你,你所指挥的部队犯下的暴行?

  松井:他确实告诉了我,他说这是他从宪兵那里收到的报告”。[6]

  由此可见,松井石根从他的参谋长和参谋人员那里得到过南京大屠杀的连续、系统的报告。

  第二,12月20日,松井石根拜会了日本驻南京使馆的福井淳总领事。松井石根在与福井淳的交谈中得到过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的报告。[7]然而,松井石根在法庭上辩解说:“因为这不是官方的正式报告,只是在我们的谈话中听到的”。[8]按照松井石根的逻辑,只有日本外务省或陆军部等部门发来的正式文件才能算是官方的正式报告,而在大屠杀正疯狂进行的情况下,日本总领事的口头报告就不算是官方正式报告,因而也就可以置若罔闻,这种狡辩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松井石根从东京方面也得到过日军在南京所犯罪行的报告。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当时各国报纸均陆续加以披露,东京方面是知道南京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此外,日本驻南京使馆也把从外侨那里收到的有关日军暴行的报告发给了东京外务省和军方。[9]迫于世界舆论的压力,东京参谋部派本间少将来华,并向松井石根表示:“东京当局对日本士兵在中国犯有暴行的消息深感不安。”[10]

  田中正明在谈到本间少将中国之行时说:“世间传说派遣本间少将和1月初派遣阿南人事局长是为了调查南京事件……。这都是误传。本间少将是就政治工作问题去同当地军队协调意见的。”[11]在此姑且不论本间中国之行的目的,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松井石根从本间那里得到过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的报告。

  第四,当时,中国及世界各国的新闻媒体就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纷纷加以披露,而松井石根当时是很注意看这些报纸的。因此,松井石根从报纸上也得知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正如他自己在法庭上所说:“在当时,不仅中国的报纸,而且许多国外报纸也传播着许多传闻。”[12]虽然松井石根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将新闻媒体对日军暴行的事实报道说成是“传闻”,但他从报纸上看到过这些“传闻”是无可置疑的。

  既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总要设法遮掩。南京大屠杀期间,日军采取了严密的新闻封锁,以防消息透露,有损日本政府的“形象”和日军的“荣誉”。当时南京是“不通电报、不通信件、不通电话”,[13]人员既进不来,又出不去,可以说与外界联系完全中断。对于在南京的外国人,日方早在12月9日“向所有大使馆发出要求,要一切外国人立即离开南京。”[14]当日军攻陷南京后,仍有部分外国人没有离开,于是,日军对他们的行动采取了限制措施。路透社记者史密斯报告说:“在下关,日本人捆梆了400-500名中国人并把他们押走。欧洲人想去下关,日本人不准。”[15]当时在南京的外国人清楚地知道日军的真实目的。德国驻华大使馆的罗森在日军攻城时与英国人一道暂避于长江中的英国军舰上。罗森事后向德国外交部报告说:英国舰队司令“同日本海军上将近藤进行了互访,试图让他答应同我们一起的密蜂号上的英国官员同我们一道返回南京,但被拒绝了,借口是中国义勇军还在活动。真正的原因是,日本人不想让我们看到,毫无纪律的日本部队在南京平民中造成了多么可怕的破坏。”[16]当时尚在南京的约翰·马吉牧师在致夫人的信中也说:“我们仍然与外部隔绝。听说日本人对外称,外国人到南京仍不安全,因为仍有中国士兵在南京一带活动。从日本人的角度说,真正的危险是让更多的外国人看到我们所看到的可怕的事。”[17]此外,在现在所收集到的日军自己拍摄的有关日军屠杀中国人的照片上,许多都盖有“不许可”的印鉴,显然,这是日本有关当局不允许发表的照片。松井石根在法庭上的供词也说明了日军的新闻封锁:“这样的传闻也许会出现在中国的报纸上,但那时,如果我的记忆不错的话,那种事情是不会登在报纸上的。”[18]松井石根在这里所说的报纸,显然是指日本的报纸。这进一步说明了日本有关当局不仅对外界封锁消息,而且也欺骗了日本人民。渡边升一在“读《“南京大屠杀”之虚构》有感”一文中说:“‘南京大屠杀’这个战后鼓噪鸦鸣的消息,我们在日本战败前却从未风闻过……,这是为什么呢?”[19]上述事实正好回答了他的疑问。

  虽然日军采取了严密的封锁措施,但还是不时有日军暴行的消息从南京传出,在各国报纸上披露。松井石根对此是十分清楚的。于是,他又玩起了“亡羊补牢”的把戏。请看松井石根在法庭上的证词:

  “诺兰:你于1938年1月在上海与哈莱特·阿宾德(《纽约时报》上海特派员——作者注)先生见过面吗?

  松井:是的,我见过他两次。

  诺兰:是你约他见面的吧?

  松井:由于听到许多传闻,见他的目的是想从他那里了解他所知道的情况,同时把我所知道的基本事实告诉他。

  诺兰:换句话说,你是想平息当时国外流传的各种传闻。

  松井:‘平息’这个词在此用得不恰当,我的目的是澄清事实。

  诺兰:我用‘平息’这个词是因为在审讯记录第257案第3463页中,你被问及:‘南京陷落后,你是何时见到哈莱特·阿宾德的?’,你的回答是:‘我在中国见到他的,我第一次见他大概是占领南京一个月后’,‘是他要求会面的吗?’‘不是的,是我要求他见我的,因为我听到一些传闻,我想把实际情况告诉他,并通过他平息这些传闻。’

  诺兰:是这样吗?

  松井:是的。

  松井:当时有许多外国记者在上海,我见他是因为他是最可信赖的,我想把我所知道的实际情况告诉他。”[20]

  虽然松井石根在法庭上竭力回避“平息”这个词,但他的动机是十分清楚的。按照松井石根的说法,他想从阿宾德那里了解情况,阿宾德曾于1937年12月19日拍发了一条《日军杀害俘虏、老百姓和妇女、儿童》的报道,如果松井石根确实向阿宾德了解情况的话,阿宾德不会不把真实情况告诉他。而这一点松井石根在法庭上只字不提,却大谈什么“想把真实情况告诉他”、“澄清事实”等等,其真正的目的就是想掩人耳目,混淆视听,平息这些对日本不利的“传闻”,以挽回日本政府的“面子”和日军的“荣誉”。

  中国有一句俗语“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松井石根竭力想“平息”外界的“传闻”,恰恰说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是任何人抹杀不了的事实,同时也进一步证明松井石根是清楚地知道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为松井石根鸣冤叫屈的田中正明在论及这一问题时说:“据松井大将说,当时在上海有许多外国通讯社记者,他认为阿宾德是最可信赖的人物,所以特地同他见了两次。松井大将说,其结果,阿宾德先生回答说他根本不知道南京发生了那种屠杀暴行。”[21]事实上,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笔录》中,松井石根并没有说过什么“阿宾德先生回答说他根本不知道在南京发生了那种暴行。”这段话显然是田中正明自己杜撰的。

  二

  综观上述,松井石根从多种渠道得知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这是勿庸置疑的。问题是松井石根最初是什么时间得到过这些报告呢?一般认为,松井石根是12月17日进入南京后得知日军暴行的报告的。笔者认为,松井石根在进入南京前即已得到过有关的报告。

  华中方面军参谋长冢田攻少将于南京陷落后立即将日军的暴行报告给了松井石根。对此,松井石根在法庭上也不予否认,并补充说:“他说这是他从宪兵那里得到的报告。”如何理解“立即”这个词就成了问题的关键。日军在南京城内的暴行是从攻陷南京时开始的,也就是说从12月13日即已开始,况且,在南京陷落前,日军在南京郊县即已开始屠杀施暴。日军的宪兵是随同攻城部队一起进入南京的。[22]日军在南京的种种暴行宪兵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甚至有些宪兵还参与了这些暴行。因此,作为宪兵肯定会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不可能耽搁数天才向上级报告。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从12月14日起就与日本驻华使馆和驻南京日军司令部交涉,对日军的暴行提出抗议。日本使馆立即把这些情况报告给了日本外务省和驻南京的日军方面。因此,冢田攻得到这些报告的时间不会超过12月15日。

  当时松井石根虽在苏州,但他自己也承认与部下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23]华中方面军司令部曾于12月7日向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下达了《攻克南京城纲要》,《纲要》明确指示:“应特别严肃部队之军纪风纪,以使中国军民敬仰,归服我皇军之威武,切不可做出毁我名誉之行为”云云。[24]既然南京发生了大规模违抗上述命令的事件,作为华中方面军参谋长的冢田攻不可不立即向华中方面军最高指挥官松井石根报告。因此,有理由相信松井石根在12月17日进入南京前即已得到了日军暴行的报告。

  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个有力的佐证。在法庭上,松井石根被问及“你是17日进入南京的,你看到过平民,包括妇女和儿童的尸体吗?”松井石根回答:“到那个时候,他们已经被移走了,我只是在西门(疑指西华门——作者注)看到了几具中国士兵的尸体。”[25]时隔不久,当法庭公诉人又问到同样的问题时,松井石根却百般抵赖:

  “诺兰: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当你到达南京时,那些平民的尸体已被移走了?

  松井:我不知道有任何妇女儿童在南京城墙以内被打死。

  诺兰:那你为什么在审讯记录中说他们的尸体在你进城前被移走了?

  松井:我不记得我是否这样说过,如果确实说过,那是我认为他们会很自然地从现场被移走。”[26]尽管松井石根推翻原供词企图抵赖,但他还是露出了破绽。

  田中正明曾说:“如果真的发生过杀害无辜民众、妇女和小孩等不光彩的事,那末,即使通宵达旦也要在松井最高指挥官视察前把这些尸体清理掉,这是军队的常识。”[27]由此看来,当松井石根进城时,现场已被打扫干净也在情理之中。那么,松井石根如果事先真不知道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他怎么会认为尸体“会很自然地从现场被移走”呢?合乎逻辑的解释只能有一种,即松井石根事先已得知日军在南京的屠杀暴行,也知道街道上有许多平民的尸体,当他入城时现场已被清理干净了,因而也就很自然地认为那些尸体被移走了。

  三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华中方面军所属部队所为,作为华中方面军最高指挥官的松井石根对此是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田中正明为松井石根开脱罪责说:“华中方面军的任务在于从更高的地位统一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司令部的指挥。这是一个只有七名参谋、三名副官加上顾问、翻译等总共不足20人的班子。此外再没有任何机构和人员。也就是说,直接掌管兵力运用和指挥的,是上海派遣军及第10军的司令官。这两个军的司令部机构完备,除参谋部、副官部外,还有兵器部、财务部、军医部和法务部等,拥有监督军纪风纪、处罚违法乱纪者的权限,而松井大将完全不掌管上述机构,只负有调整两个军司令部作战的任务。”[28]在法庭上,松井石根也竭力为自己辩解说:“我被授予的权力是指挥这两个军的军事行动,但是我没有权力直接处理这两个军的军纪和士气问题。”[29]“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讲,我不认为我有权发布具体的命令——有关军队纪律的命令,至今我仍这样认为。”[30]

  当然,松井石根是不可能就某一具体的违纪事件下达具体的处理命令的,但他完全有权力向军司令官乃至师团长下达整肃军纪的命令。事实上,松井石根当时确也下达过有关军纪方面的命令。12月7日,华中方面军司令部向所属部队下达了《攻克南京城纲要》,这份《纲要》显然是作为命令下达的。在这份《纲要》中就包括了“严肃部队之军纪风纪”的内容,有些命令还相当具体,如“杜绝抢劫行为”等等。12月18日,松井石根在南京主持了“忠灵祭”,在祭典仪式后,松井石根对下属联队长以上军官作了如下训示:“一、整饬军纪与军风;二、消除轻侮中国人之思想;三、就国际关系之要领作训示。”[31]12月下旬,日军士兵在南京抢劫了美国大使馆的汽车等财物,松井石根很快就得知了此事,并大发雷霆,“急派中山参谋赴南京研究善后对策,不仅严惩肇事者,且命令对其上司亦予以处分。尤上海派遣军为殿下统率之部队,有其道德之基准,故予以严厉处分”。[32]

  上述几件事实均不属于“军事行动”的范畴,而松井石根却对部下下达了命令和训示,可见他所谓“我被授予的权力是指挥这两个军的军事行动”,“我不认为我有权发布具体的命令——有关军队纪律的命令”的论调是完全不值得一驳的。在法庭上,当诺兰阐述了军纪、士气与军事行动的内在关系后,松井石根也不得不承认:“我不能说保持军纪和士气与军事战略没有联系,因此,就这两点相联系而言,我确实有权力干预军纪问题。”[33]

  综上所述,松井石根作为华中方面军最高指挥官,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所述:“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石根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办法来缓和它”,“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制他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的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35]法庭的这一判决是公正的,正确的,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

  注:

  [1][11][19][21][22][24][27][28][日]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17、217、2、34、119、119、117、109页。

  [2]松井石根:《中国事变日志摘录》,转引自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杀”之虚构》,第229页。

  [3][4][5][6][7][8][9][10][12][18][20][23][26][29][30][3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笔录》第33849、33870、33872、33853-33854、33851、33851、33854、33857、33867、33867、33868-33869、33850、33866、33875、33883、33883页,美国国家档案馆藏,原件为英文。

  [13]《沙尔芬贝格的报告》,《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第171页。

  [14][16]《德国驻华大使馆留守南京办事处政务秘书罗森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第150、156页。

  [15]《英国路透社记者史密斯关于日军占领南京后抢劫屠杀情况的报道》,《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2期,第157页。

  [17]《约翰·马吉致夫人的信件》。原件为英文。

  [25]《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笔录》,第257案,第3461页。

  [31][32]松井石根:《阵中日志》,转引自田中正明:《“南京大屠杀”之虚构》,第170、177-178页。

  [35]《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张效林译,五十年代出版社1953年版,第551页。

  (作者王卫星 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来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征集电话:(86)025-86612230 E-Mail:nj1213@vip.sina.com
联合制作:新浪网 龙虎网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