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战犯永远是战犯 翻案者必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3:57

  68年前的7月7日,日本军队悍然向北京西南的宛平城发动进攻,拉开了全面侵华战争的序幕。在那场空前惨烈的战争结束后,一批罪大恶极、双手沾满亚洲各国人民鲜血的日本政要受到正义世界的审判,遭到应有的惩罚。今天,这些人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战犯。最近一些日子以来,日本国内不时出现为战犯们招魂喊冤的奇谈怪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日本厚生劳动省政务官森冈正宏。5月26日,此人在自民党国会议员会议上称,“甲级战犯在日本国内已经不是罪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任意以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进行单方面审判”。

  森冈正宏身为堂堂日本政府高官,竟然如此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显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奇思怪想,而是说出了一部分日本右翼的心声,与日本当前的政治气候相呼应。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也是日本投降60周年,日本国内弥漫着否认侵略历史、美化战争罪犯的气氛,“战犯不是罪人”、“审判强加论”大行其道,造成很恶劣的影响。

  然而,巧舌如簧抹不掉鲜血写成的历史,任凭日本某些势力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战犯永远是战犯。

  在这里,有必要给那些无知且无耻的历史翻案者补上一课。

  首先,战犯之所以为战犯,是因为他们直接参与领导、策划、指挥了60多年前日本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的血腥侵略,直接导致了日本军队对亚洲各国人民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仅中国一国军民伤亡即高达3500多万人。作为战争的发动者、决策者和直接参与者,日本战犯对这场历史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战犯之所以为战犯,是用铁的证据来证明的。在战后历时两年半的审判中,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很多战犯都不得不俯首认罪。事实证明,这次审判不仅没有“任意”“强加”罪名,反而是尺度过宽,对已经逮捕的数十名重要战争嫌疑犯陆续予以释放。法庭也没有追究显然需要追究的日本天皇的战争罪责。这些都造成日本一些政治势力和民众长期拒绝对战争进行深刻反省和忏悔,政治上长期右倾化。

  最后,战犯之所以为战犯,是以国际法为基础,通过国际法庭的审判做出的判决,是得到包括当时的日本政府在内的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远东国际法庭是正义的国际力量对邪恶的法西斯分子的审判,法庭适用的有关原则和文件早已成为国际法的通行标准,是以联合国为主体的战后体系存在的基础和组成部分。

  一个口口声声宣称要为国际社会作更多贡献的国家,却千方百计想否定联合国的法理基础,岂不是自打耳光?

  资料链接:“七·七事变”

  “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日本侵略者自1931年侵吞我国东北后,为进一步挑起全面侵华战争,不断调兵入关。1937年7月7日夜,驻丰台日军在未通知中国地方当局的情况下,径自在卢沟桥畔中国驻军阵地附近举行所谓夜间军事演习,并诡称有一名日军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的拒绝。日军遂向宛平城和卢沟桥发动攻击,中国驻军第29军37师219团在营长金振中率领下,奋起还击。

  日本侵略者在制造“七·七事变”后,玩弄“停战”阴谋,中日双方交战部队于7月9日达成口头停火协议。但同时,日本抽调2万多军队和百余架飞机投入华北地区。日军在完成对平津地区的战略包围后,7月26日,由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面见第29军军长宋哲元,送去最后通牒,通牒被宋哲元严词拒绝。7月28日,日军在空军掩护下,首先向北平守军发起全面攻击,中国将士奋起抵抗。由于第29军在装备、人数方面都处于劣势,虽经奋战,终于抵挡不住日军的进攻,副军长佟麟阁、第132师师长赵登禹以身殉国。当晚,29军被迫向保定撤退。

  “七·七事变”拉开了全民抗战的序幕,标志着中华全民族抗日战争的开始。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是二战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法庭于1946年1月19日成立,由来自中美英等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中国法官梅汝璈是成员之一。

  同年4月29日,法庭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以犯有“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违反人道主义罪”等罪行,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正式开庭,经过两年多的审判,1948年11月12日,法庭对25名甲级战犯(另外3人中,2人在狱中病死,一人被诊断为精神病而中止受审)进行公开宣判,7人被判处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1948年12月23日,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先后开庭818次,共受理证据约4300余件,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00多人书面证明,列举了详细的判罪理由,最后由11名法官投票决定判决结果,其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

  日本靖国神社及其供奉的14名二战甲级战犯

  靖国神社是日本神道教专门祭祀历次战争中阵亡者的场所。它建于1869年(明治二年),坐落在日本东京千代田区九段,原名“东京招魂社”,1879年改称为“靖国神社”。“靖国”意即“镇护国家”。

  最初祭祀的是明治维新后两次国内战争中的战死者,改靖国神社后成为享受神社最高规格“别格官币神社”的待遇,并由内阁的陆军部和海军部管辖,在日本大大小小8万多个神社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每年4月21至23日和10月17至19日,这里都要举行春秋两次“大祭”。

  随着日本对外侵略扩张的不断深入,靖国神社不仅不是普通的追悼亡灵的祭祀场所,而且成为日本动员战争、宣扬和支持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战争的精神支柱和象征。

  占地10万多平方米的靖国神社内,陈列着当年侵华日军的武器、战利品、遗物、遗书和照片等,而且供奉着约250万自明治维新以来在日本国内战争和对外侵略战争中战死的日本官兵的“亡灵”。所有这些“亡灵”都被“正式公认”是“为国捐躯的英雄”。

  二战后,根据日本宪法政教分离原则,靖国神社改为独立的宗教法人,国家不再出资维持神社,靖国神社的大小“军神”也不再受国家的祭祀。但一些日本右翼分子对此耿耿于怀,1978年10月他们利用举行秋祭的机会,正式把东条英机等14名甲级战犯的灵位偷偷移进靖国神社,作为“为国殉难者”来祭祀。

  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这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犯下滔天战争罪行、双手沾满中国人民和亚洲许多国家人民鲜血的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1.东条英机:日本法西斯统治集团的魁首,侵苏战争、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主要决策者之一。曾作为关东军宪兵司令在中国东北大肆逮捕和屠杀抗日军民。1940年至1941年任陆军大臣期间,极力主张进一步扩大侵华战争,并发动对苏战争,1940年10月出任内阁首相兼陆军大臣等要职,发动了太平洋战争。作为日本头号战犯,1948年11月12日,以发动战争、侵略别国等罪,被判处绞刑。

  2.土肥原贤二:侵华间谍头目。1913年开始在中国从事特务活动。曾参与策划“九·一八”事变,建立伪满傀儡政权,逼迫国民党政府签署《秦土协定》,策划以分裂中国为目标的“华北自治运动”。“七·七”事变后,率日军第十四师团入侵中国。1948年11月12日,以“破坏和平”、“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反人道”等罪,被判处绞刑。

  3.松井石根:南京大屠杀元凶。日军占领南京后,作为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有意纵容部队施行种种暴行,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1948年11月12日,被判处绞刑。

  4.木村兵太郎:杀人不眨眼的屠夫。1939年在中国建立了臭名昭著的“新华院集中营”,率领日军对我国鲁南抗日根据地进行疯狂扫荡,并命令士兵对手无寸铁的中国老百姓进行血腥屠杀。1944年被派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后,在缅甸制造了仰光大屠杀。1948年11月12日,以“破坏和平”、“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反人道”等罪,被判处绞刑。

  5.广田弘毅:在日本侵略中国、日本与德国和意大利建立法西斯同盟及挑起太平洋战争中负有直接的重大责任。20世纪30年代开始,先后出任外务大臣、内阁总理大臣,参与了所有对华战争扩大化的决策,是日本推行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以犯有“破坏和平罪”和“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违反人道罪”,被判处其绞刑,是判处绞刑的7名甲级战犯中惟一的文官。

  6.坂垣征四郎:“九·一八”事变主犯,炮制伪“满洲国”的主谋。曾任驻华日军参谋,长期在昆明、武汉、沈阳等地进行阴谋活动。1934年制造了内蒙古“独立”和绥远事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带领所属部队参加太平洋战争。1948年12月23日,被处以绞刑。

  7.武藤章:扩大侵华战争的“谋士”。从“七·七”事变后提出的扩大侵华战争的方针,到“八·一三”事变后策划从杭州湾登陆使日军攻占上海得逞,武藤章的作用举足轻重。此后,他又提出立即进攻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战后,被判处绞刑。

  8.松冈洋右:侵华舆论制造者,是将日本推向战争的“外交之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他就竭力推动日本对外扩张,并自始至终参与了日本对中国与亚洲的侵略,1940年担任日本外相后,促成了日本与德国、意大利结盟。1946年5月3日,审判开始,因肺结核病情严重而未出庭,6月27日病死于医院,被免于审判。

  9.永野修身:“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他下令在上海制造了“一·二八”事变,造成中国军民伤亡3.4万多人,五六十万人无家可归。1941年12月,他签发海军命令,偷袭珍珠港。1946年5月3日,他被判为甲级战犯,受审期间病死狱中。

  10.白鸟敏夫:极力主张军事扩张的外务大臣、日本一系列重大侵略行为的积极参与者。“九·一八”事变后,他极力支持在中国东北建立傀儡政权,主张与轴心国缔结全面条约,在任日本驻意大利大使后,促使日本加快了与德、意结盟的步伐。1948年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死于狱中。

  11.平沼骐一郎:日本法西斯极端组织“国本社”头目,策划指挥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1947年11月,因其对中国、美国、英国、荷兰的“侵略战争罪”以及发动诺门坎事件的责任,以“共同谋议侵略战争罪”,被判处终身监禁。1951年被释放出狱,1952年病死。

  12.小矶国昭:积极策划发动侵略中国、实行侵略战争的罪魁祸首。参加过争夺中国权益的日俄战争,历任陆军省军务局长、陆军次官、第5师团师团长、关东军参谋长等职。1942年出任朝鲜总督,人称“朝鲜之虎”,是镇压朝鲜人民的罪魁。1944年7月,出任首相。战后,被判处无期徒刑,1950年在狱中病死。

  13.梅津美治郎:残杀东北军民的刽子手。曾迫使国民党政府签订有损中国主权的《何梅协定》,积极支持和参与向中国实行全面进攻的“卢沟桥事变”,在中国东北大肆实行殖民统治,并对东北抗日联军实行“大讨伐”。1948年11月12日,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病死。

  14.东乡茂德:日本战时疯狂扩张的外交路线的策划者和执行者。1937年,他被委任日本驻纳粹德国大使。1939年任日本首相。1941年10月,出任东条内阁外务大臣。1946年4月29日,以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违反人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后病死狱中。赵利根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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