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国际委员会给日本大使馆参赞的信及其回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7:02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

南京宁海路5号

1937年12月15日

致福田德康先生

日本大使馆参赞

南京

  尊敬的福田先生: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对已经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的命运深感震惊。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力争做到安全区没有中国军人,到星期一,也就是12月13日的下午之前,这方面的工作成效良好。但是在这一天的下午,有数百名中国军人接近并进入了安全区,他们(出于绝望)请求我们帮助。委员会明确地告诉他们,无法提供保护。但是我们同时向他们解释说,如果放下武器,放弃对日本人的一切抵抗,我们认为,他们可以期待得到日方的宽待。那天晚上,由于匆忙和混乱,再加上有些士兵已经脱下了军装,委员会未能将已经解除武装的士兵同中国平民区分开来。

  委员会当然认为,这些中国士兵,一旦验明身份,根据法律就应当被看作是战俘,但是同时又希望,不要因此而殃及中国平民。

  此外,委员会还希望,日军能够根据有关战俘的战争法律规定,并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给予这些过去的士兵以宽大处理。战俘适合充当劳工,他们自己也会因为能够尽快重新过上平民的生活而感到高兴。

  顺致崇高的敬意

  签名:约翰·拉贝

  主席

  指挥官以纪要的形式给予的回复,回复由福田先生翻译,纪要如下:

  与日军参谋部参谋长在南京(交通银行)的会晤纪要

  1937年12月15日,中午

  翻译:福田先生

  委员会出席成员:

  约翰·拉贝先生,主席斯迈思博士先生,秘书施佩林先生,总稽查

  (前面提到的12月14日和15日两封函件经过福田先生的翻译,递交给了指挥官。指挥官此次会晤是要对此表态,而不是要回答问题。)

  1.在城内搜索中国士兵。

  2.在安全区入口处设置日本岗哨。

  3.居民应尽快重新回到自己的家中。

  4.如何处理已经解除武装的中国士兵,您交给日军办理,您可以相信日军是有人道主义的。

  5.中国警察可以在安全区内巡逻,但必须解除武装,仅携警棍。

  6.贵委员会在安全区储备的1万担米可以供难民使用,但是我们的日本士兵同样也需要米,必须允许他们在区内购买粮米。(关于区外储备的粮米,没作明确表态。)

  7.电话和水电供应必须恢复。我们定于今天下午和拉贝先生视察这些设施,我们将在视察后制定相应措施。

  8.从明天起将对城市进行清理,我们急需劳工,请委员会在这方面提供帮助。我们明天需要100个~200个劳工,干活付酬。

  签名:刘易斯 S.C.斯迈思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

(来源:《拉贝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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