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远东国际军事判决书(节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16:16

  当松井被任命为上海司令官离东京赴战地时,他已经想好了在预定的占领上海后就进兵南京。他在离东京前,要求给上海派遣军五个师团。因为他早就对上海和南京附近的地形作过调查,所以他对进攻南京作了实际的准备。一九三七年十月八日,松井发表声明说:“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因为预计要扩大上海周围的战区,于是任命松井为华中派遣军司令官。

  在一九三七年十月下旬,任命武藤章为松井的副参谋。在占领上海约一月以后,日军到达了南京郊外。松井发出一个命令,大意是:南京是的首都,占领南京是一个国际上的事件,所以必须作周详的研究以便发扬日本的武威而使中国畏服。中国方面对于日本的招降置之不理,于是开始了袭击,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南京终于失陷了进入南京的日军虽然是新编的部队,但它是由有经验的部队组成的。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松井得意扬扬地进了城。自十二月十三日起发生了人所共知的“南京大屠杀事件”,这事将在后面加以论及。

  南京大屠杀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初,当松井所指挥的华中派遣军接近了南京市的时候,百万居民的半数以上及全体中立国的国民——其中除少数留下来以便组织国际安全地区以外——都逃出了南京。中国军队除留下五万左右以便保卫南京外,其余都撤退了。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当日军猛袭南门时,留下的五万军队中的大部分,就从南京市的北门和西门撤退了。因为中国军队差不多已全部从南京市撤退,或已弃去武器和军服到国际安全地区中避难,所以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早晨,当日军进入市内时,完全没有遭遇抵抗。日本兵云集在市内并且犯下了种种暴行。据目击者之一说:日本兵完全象一群被放纵的野蛮人似地来污辱这个城市。据目击者们说:南京市象被捕获的饵食似地落到了日本人的手指中;该市不象只是由有组织的战斗所占领的;战胜的日军捕捉他的饵食犯下了无数的暴行。日军单独的或者以二三人为一个小集团在全市游荡,实行杀人、强奸、抢劫、放火。当时是任何纪律也没有的。许多日军喝得酩酊大醉。日军在街上漫步,一点也胃被开罪并且毫无缘由、不分青红皂白地屠杀中国的男女和小孩,终至在大街小巷都横陈着被害者的尸体。据另外一个证人说:中国人象兔子似地被猎取着,只要看见那个人一动就枪击。由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屠杀,在日放占领南京市的最初两三天内的期间,至少有一万二千人的非战斗员的中国男女和儿童被害了。

  强奸事件很多。不管是受害人或者是为了保护她的家族,只要稍微有一点抗拒,经常就得到被杀害的处罚。全城中无论是幼年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被奸污了。并且在这类强奸中,还有许多变态和淫虐狂行为的事例。许多妇女在强奸后被杀,还将她们的躯体加以斩断。

  在占领后的一个月中,在南京市内发生了二万左右的强奸事件。

  日本兵向老百姓抢劫他们所想要的任何东西。据目睹者说:日本兵在街道上换住没有携带武器的平民,搜查他们的身体,如果搜不出任何值钱的东西,就将其枪杀。无数的住宅和商店被侵入和被抢劫。被抢去的物资用卡车运走。在日本兵抢劫了店铺和仓库以后,经常是放一把火烧掉它。最重要的商店街的太平路被火烧掉,并市内的商业区一块一块地、一个接着一个地被烧掉了。日本兵竟毫无一点理由地就把平民的住宅也烧掉。这类的放火在数天以后,就象按照着预定的计划似的继续了六个礼拜之久。因此,全市约三分之一都被毁了。

  对于一般男子的有组织的大量屠杀,显然是得到了指挥官的许可而实行的。它的藉口是中国兵脱下了军服混入在平民之中。中国平民被集成一群一群的,反绑着手,押运到城市外,用机关枪和集体地被屠杀。据现在所知道的,达到兵役年龄的中国男人,这样被害的达两万人。

  政府从它的代表者得到报告说:“这不是个人的而是整个陆军、即日军本身的残暴和犯罪行为。”在这个报告的后段中,曾形容“日军”就是“兽类的集团”。

  在城外的人们比在城内的人稍稍好一点。在南京四周二百华里(约六十六英里)以内的所有村庄,大体上都处于同样的状态。居民为了躲日本兵,逃到了乡间。在各处他们都组织了难民村。日本人占领了许多这样的村落,对于这些难民也施以象对待南京居民一样的办法。从南京逃出的平民中,有五万七千人被赶上和被拘禁。在拘禁中,他们遭受了饥饿和拷问,以致许多人都死掉了。许多未死的人又被机关枪和刺刀杀死了。

  好些中国兵在城外放下武器投降了。在他们投降后七十二小时内,在长江江岸被机关枪扫射而集体地被屠杀了。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达三万人以上。对于这样被屠杀的俘虏,连虚饰的审判都没有实行过。

  据后来估计,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根据这些团体的报告说,尸体大多是被反绑着双手的。这个数目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

  日本大使馆的馆员是随着陆军的前锋部队一齐进入南京城的。十二月十四日,日本大使馆的某一馆员通知南京国际安全地区委员会说:“陆军决心给南京以沉痛的打击,但大使馆正试行缓和其行动。”大使馆员又通知上述委员会的委员说:当占领南京市时,为维持市内秩序由陆军指挥官所配置的宪兵仅有十七名。这些大使馆员当知道了他们对日军当局的劝告毫不生效时,他们就向外国传教师说:传教师可以试向日本内地泄露实际情形,别藉此引起舆论的注意,使日本政府会迫于舆论不得不约束一下日本陆军。

  据巴兹博士(Dr.Bates)作证说:南京失陷后在礼拜半到三礼拜的期间恐怖达于极点,从第六礼拜到第七礼拜的期间恐怖是严重的。

  据国际安全地区委员会干事斯麦士(Smythe)说:在最初的六个中,曾每天提出两次抗议。

  松井在十二月十七日以前是留在后方地区的,十七日那天举行了入城式,十二月十八日举行了战死者的慰灵祭。之后,他发表了一个声明。声明中(假惺惺地)说:“本人对于遭受战祸的数百万江浙地方无辜民众的损失,实不胜其同情之念。在这样的时候,特别期望中国四万万人民加以反省。”松井在南京市内约停留了一礼拜左右。

  当时是大佐的武藤,在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日被任命为松井的幕僚。他在进攻南京的时期终岁同着松井,并参加了占领南京市的入城式。无论是武藤和松井都曾承认,南京失陷后,当他们在后方地区的司令部中的时候,已听到过在南京所犯的暴行。松井承认曾听说过,许多外国政府已对这类暴行提出了抗议。但是并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方法来改善这类情形。一位目睹者向本法庭提出了十二月十九日市民内商业区燃烧时松井当时是在南京的证据。这个证人亲自看见在这一天内,仅仅主要的商业街道就发生了十四件火灾。在松井和武藤进城以后,好几个礼拜中情形也依然没有改变。

  在南京的外交团的人们,新闻记者和日本大使馆馆员,都曾报告过南京及其附近所犯暴行的详情。日本派到中国的任所公使伊藤述史,从一九三七年九月至一九三八年二月是留在上海的。关于日军的行为,他从南京的日本大使馆、外交团人员及新闻记者方面得到了报告,并将报告的大要送给了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广田将这些提供着关于南京所犯暴行的情报、报告及其他许多报告,都转送给陆军省。当时陆军省的次官是梅津。这些报告曾在联络会议中加以讨论。这种会议,总理大臣陆军大臣、外务大臣广田、大藏大臣贺屋、参谋总长及军令部总长是照例出席的。

  关于暴行的报道曾散布到各地。担任朝鲜总督的南(此郎)也承认曾在报纸上过这类报到。由于这类不利的报到以及在世界各国所引起的舆论的压迫,结果使日本政府召回了松井及其部下将校约八十名,但是对于他们没有采取任何处罚的措置。松井在一九三八年三月五日回到日本后,被任命为内阁参议,一九四0年四月二十九日,由于终日战争中的“功劳”,日本政府还给他叙勋。松井解释他之所以被召还说:他之所以由烟(俊六)解体并不是为了他的军队在南京犯了罪行,而是他认为他的工作到了南京业已终结,于是希望从陆军中退隐。他至终都没有受到处罚。

  日本陆军的野蛮行为是无可原宥的。这并不是最后供入了一个顽强坚守的阵地图一时照顾不及的军队所为。强奸、放火及杀人,在占领南京后至少有六个礼拜中,在松井和武藤入城后至少有四个礼拜中,一直不断地在大规模的进行着。

  一九三八年二月五日,新任南京守备队司令官的天谷少将,在南京日本大使馆中曾对外国的外交团发表声明,对于将南京日人暴行的报告发送各国的外人态度加以斥责,并非难这些外国人是山东中国人的反日。这一天谷少将的声明反映了日本军部对于某些在华外人的态度,这些外国人对于日本不受任何约束对中国人民实行“膺惩”战的政策是具有敌意的。

  松井石根

  被告松井根据第一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九项,第三十一项,第三十五项,第三十六项,第五十四项及第五十五项罪状被起诉。

  松井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一九三三年进级为大将。他在陆军中具有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着在关东军及参谋本部的服务在内。虽然他与设计和实行阴谋者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应认为他是知道阴谋者的目的和的;但是就提出于本法庭的证据来看,认定他是阴谋者是不合理的。

  一九三七年和一九三八年时他在中国的军事植物,就其本身论,不能认为与实行侵略战争有关。为了要使根据罪状第二十七项判决他为有罪是合理的,那么作为检察方面的义务,就必须提出来证明松井知道其战争犯罪性质的推论是合理的。但是检察方面并未曾如此做。

  松井在一九三五年退役,在一九三七年因指挥上海派遣军而复返现役。接着,被任命为包括说还派遣军和第十军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率领这些军队,在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占领了南京市。

  中国军队在南京沦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接着发生的是日本陆军对无力的市民,长期间继续着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军人进行了大批屠杀、杀害个人、强奸、劫掠及放火。尽管日本藉的证人否认曾大进行残虐行为,但是各种国籍的、无可置疑的、可以凭信的中立证人的相反的证言是压倒有力的。这种暗无天日的犯罪是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占领南京市开始的,迄至一九三八年二月初还没有停止。在这六、七个性其中,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十万以上的人被屠杀,无数的财产被盗劫与焚毁。当这些恐怖的突发事件达到最高潮时,即十二月十七日,松井进南京城并曾停留五天至七天左右。根据他本身的观察和幕僚的报告,他理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自己承认曾从宪兵队和领事馆人员听说过他的军队有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曾每天收到关于此类暴行的报告,他们并将这些事报告给东京。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办法来缓和它。在占领南京市以前,他确曾对他的军队下令要他们严肃行动,后来又曾发出同样的命令。正象现在所知道的,这些命令并未生效,并且这在他也象是理所应知的。在为他的行为辩护时说,这是由于他生病的缘故。他的疾病既没有阻碍他指挥在他指导下的作战行动,又没有阻碍他在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日之久。而对于这类暴行具有责任的军队又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制他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市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本法庭根据罪状第五十五项判决被告松井为有罪,关于罪状第一项,第二十七项,第二十九项,第三十一项,第三十二项,第三十五香,第三十六乡及第五十四项,判决为无罪。

  选自《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 胡菊蓉 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来源:《中外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关于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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