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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慰安妇的苦难耻辱是民族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20:08

  作者:林达 旅美知名作家

  个人的就是个人的,民族的就是民族的。“慰安妇”的苦难耻辱,是民族的。我们没有保护好我们民族的姐妹,今天应该反省。

  最近,在媒体上看了几位六十多年前、被日本侵略军强迫为“慰安妇”的老人的故事,不禁感觉沉痛。这些老人,当年受尽日寇摧残以后,当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时候,她们其实还年轻,最多进入中年,其中一些人当慰安妇的经历只有几个月,但是,她们此大半生都过得非常悲凉。

  她们的遭遇在当地并不是秘密,人们都知道。可是,她们得到的不是关心帮助,反倒是家庭,亲友,乡人的遗弃。她们为了生存,不仅要忍受迫害的创伤,还必须尽量隐名埋姓,尽量掩盖自己的不幸经历。亲人背离她们,乡邻唾弃她们的时候,她们只能忍气吞声。她们一生疾病缠身,因为是贫苦农民,没有钱看病,已经去世的,死得非常凄惨。

  她们本身没有错,她们是我们的姐妹。我们这个战胜国,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没有给她们应有的保护,支持和帮助。如今,我们支持她们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起诉日本政府。可是,我们不能不反省,此前几十年,当这些受害者在受苦的时候,我们到哪里去了?

  我们不能不反省,有时候,我们中国人,自己人对自己人,心冷得可怕。古语说,人有恻隐之心。俗话说,凡事应该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话是这么说,社会上却到处是冷眼相看同胞苦难。我们中国人特别讲爱国,可是我们却没有想到,当时这些“慰安妇”遭受摧残,正是因为国弱,日本军队是以国家的名义来欺负我们整个民族,这些“慰安妇”是代表着整个中华民族,遭受异族的欺凌。

  “慰安妇”的苦难,不仅是个人的,更是民族的。此后几十年里,我们没有给这些受外族欺凌的妇女以起码的保护,支持和帮助,等于在侮辱自己。这些老人现今都已风烛残年,面对她们,我们应该感到羞愧和耻辱。如果我们至今不反省,哪里来什么民族尊严?

  “慰安妇”的苦难是民族的苦难,“慰安妇”的耻辱是民族的耻辱,我们每个人都有份。在“慰安妇”个人的苦难和耻辱中,看到民族苦难和耻辱的本质,这是我们在反省之余,应该记取的教训。

  可是,不顾事实地把纯粹个人的事故,说成是民族的冲突,走向另一个极端,是轻率而不负责任的做法。有些媒体在赵燕一案上的潦草言论,就是一个例子。

  赵燕被打,到底是不是因为赵燕是中国人?这一事件到底是不是美国对中国的事件?事实其实并不复杂。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多人种的移民国家,涉案警员罗德斯偏见再深,也应该没有本事一眼就能看出赵燕是中国人而不是日本人、韩国人、越南人,更没有本事判断那是国外来的游客,还是有签证的外国公民,有绿卡的合法居留者,或者是土生土长的正宗美国公民。罗德斯的行为,不管是否正当,不可能是美国对中国的国家行为,也不是罗德斯对中国公民的涉及民族的行为,而是一个执行公务的警官对一个个人的行为。

  此后,当这一事件进入司法程序,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有责任解释,美国的司法体制和中国不同。美国没有自诉刑事诉讼,所有刑事诉讼都是政府的检察官指控嫌疑人,受害者不是刑事诉讼的指控方,而只是检察官的证人。所以,刑事诉讼判决罗德斯无罪的时候,诉讼失利的不是赵燕,而是美国政府。而这一失利对赵燕的民事诉讼是有利的,是赵燕的律师所希望的。媒体有责任解释,美国没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刑事和民事诉讼是完全分开的。民事赔偿并不建立在刑事有罪的判决上,而是判断被告对原告所受伤害是否有责任。赵燕案刑事诉讼的结果,不可能是美国政府对中国公民的一种偏见行为。对此,尽管中国外交部门一再表态,但并没有提到这是一种民族歧视行为。

  个人的就是个人的,民族的就是民族的。“慰安妇”的苦难耻辱,是民族的。我们没有保护好我们民族的姐妹,今天应该反省。赵燕事件,赵燕的不幸,是个人的,不是民族的,一些人硬说成是民族的,把赵燕被打和司法判决结果都说成民族性的事件,其实是在让我们中国人自取其辱。对赵燕案,我们的关心当然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舆论却不可动辄将其上升到民族的高度。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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