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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二战劳工刘连仁诉日政府案有七成胜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3:46

  本报记者 江金骐报道 广受关注的“二战”劳工刘连仁案,二审判决将在本月23日正式公布,昨天,此案的中方律师傅强、刘连仁的儿子刘焕新,赴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对这个历经12个回合、历时4个年头的跨国官司,我们有7成的胜诉可能。

  日本紧抠时效做手脚

  “我们在2001年一审中胜诉后,日本政府就不满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并在2001年的7月23日提出将上诉。”刘连仁的儿子刘焕新说,日本政府当场提出上诉,但在10个月的时间里一直以口头形式表达,原因是他们没有理由形成书面材料,直到2002年5月28日,日本政府才正式递交上诉资料,由此,拉开了将近4年的二审辩论。

  二审中,以高桥融律师为首的200多名日本正义律师,从2002年5月28日至2004年10月26日,与日本政府展开12次交锋,日本政府先说“刘连仁与日本政府没有雇佣关系”,后来以“刘连仁索赔案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妄图推翻一审判决。“这显然是日本政府的夺理强词。”参与此案的中国律师傅强说,战争犯罪无时效,是国际上的一般约定,日本政府竟然对此置若罔闻,为此,傅律师还列举了德国在二战结束60年后的今天,还向俄罗斯进行战争赔偿。“相比之下的日本政府,总是想欺骗历史、欺骗中日两国人民”。

  “四个理由使我们觉得有信心在二审中获胜。”刘焕新说,一审后,中日双方的律师没有追加更多的证据,但是,在每次的辩论中,“请求团”都要求政府就四个方面作出解释:一是历史事实;二是1947年日本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是不是规定政府对受害人有救急义务?三是1958年在刘连仁回国时,日本政府为什么要给刘连仁10万日元?四是他们所谓超出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何在?“这四条中的三条是我们的铁证,所以,中日两国的律师对23日的宣判表示乐观。”

  理论上还存在第三诉

  “虽然我们觉得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并非绝对。”傅强律师说,一旦23日的宣判日本政府败诉,日本政府还有可能继续上诉到国家最高法院。

  日本政府的顽固已经让中日两国的律师深有体会。“但是,我们只能赢不能输。”刘焕新说,为使日本政府对“二战”履行赔偿,现在在日本已经结成了含劳工、南京大屠杀、细菌战、慰安妇、狂轰滥炸等5个法律援助团。“刘连仁案作为众所关注的案子,如果输掉,今后其他的案子很可能也就一败俱败。”傅强律师表示,刘连仁案作为“中国劳工第一案”,胜诉与否关系到其他劳工对日诉讼的命运。

  傅强此次前行的另一个任务是,将收集到的山东、河北、上海、河南等地的劳工资料,移交给日本律师诉讼团,由日方律师进行分类后,选择适合诉讼的在日本提起诉讼。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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