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克峰 在日本侵略中国期间,日军对中国军民使用了大量的化学武器,给中国人民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这无疑一种窒息的回忆。 日军化学战简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大规模化学给日本军国主义者留下深刻印象。战争结束后,日本为了侵略扩张的需要,开始发展化学武器,特别针对中国和苏联进行化学战准备。 1918年,日本出兵西伯利亚干涉俄国十月革命,日本陆军省兵器局设立临时毒气委员会,开始研究化学战问题。 1919年,中国“五四”运动。朝鲜独立运动。日本增兵西伯利亚。日本陆军成立陆军技术本部,下设陆军技术研究所,其中第2科负责化学战。 1923年,日本海军技术研究院化学部开始研究化学武器。 1925年,中国“五卅”运动。日本干涉军撤出苏联。6月日本代表在日内瓦签署了《关于禁止使用毒气或类似毒品及细菌方法作战的议定书》,同时,日本陆军技术研究所第2科升级为第3部,研究出二苯基乙二酮、法国芥子气和光气,并进行试验。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日本第一次出兵中国山东。日本开始生产化学武器,确定了化学战勤务编制。同年,日军装备防毒面具。 1930年,蒋、冯、阎、桂中原大战。日本化学工业初具规模,已有数个电解制氯厂,年产氯250吨。日军开始空投毒气弹试验。10月,日军镇压台湾雾社地区高山族起义时,曾派飞机空投催泪剂炸弹。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军正式装备芥子气、路易氏气、二苯氰胂、光气、二苯基乙二酮和苯氯乙酮等毒剂。 1932年,伪满州国建立。日本在国联裁军会议上主张扩大日内瓦议定书范围,采取核查、制裁等措施。日本陆军成立习志野学校,专门培养化学战军官、士官,学期3—6个月。战争中增开学期1—2个月的短期培训班,设立教导联队(团)。至日本投降共培训1万多人。 1934年日本化学工业扩大到十几个厂,年产氯2,000吨、漂白粉5.9万吨。 1936年,西安事变。日本退出国联裁军会议。日本陆军计划采购防毒面具、防毒斗篷300万套,轻便防毒具120万件。 1937年,“七·七”事变。日军正式装备氯氰酸。 1938年,日军成立陆军军械部第6技术研究所,其中派驻我国东北的分支机构称为齐哈尔研究所,即以进行活体试验而臭名昭著的第516部队。 1945年日本投降,部分日军化学战罪犯转而为美国服务。 从1918—1937年的20年时间里,随着日本扩张计划的逐步展开,建立了包括研究、生产、训练和作战等一整套化学战体系。 日军的主要毒剂 侵华日军使用的大部分毒剂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法、德等国使用过的老毒剂及其改进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在二战时已经落后。日军装备的氢氰酸属于改进产品,在高浓度和潮湿条件,普通防毒面具难以防护。同时德国开始研究制新型神经毒剂,如:塔崩、沙林和梭曼等,相比一战时期产品,毒性增大几十倍且致死快,适合于机械化战争。 从20年代初开始,日本陆军在广岛县忠海郡大久野岛(又称毒气岛)建立毒剂工厂,称为“陆军造兵厂火工厂-忠海兵器制造所”,该厂主要生产合成毒剂和各种化学炮弹。日本海军则神奈川县寒川“相模兵工厂”制造类似产品。在侵化战争中,日军还曾在我国沈阳和太原等地建立毒剂生产厂。 相对西方国家而言,日本经济基础较薄弱,外加原料缺乏,所以毒剂总产量不高。从目前已掌握的资料看,战争初期日军储备毒剂3,000吨,战争期间又生产9,000—10,000吨,仅相当于同时期苏联1个月的毒剂生产能力,和美、英、德等强国的产量也相差甚运。因此,即使按日军自己的乐观算法,如此产量在双方均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条件下,也仅够维持几次大规模战役之用。所以,日本陆军不敢冒险对美、英、苏等强国使用化学武器,但面对中国军队,则大胆广泛投放。 日军主要化学投放武器 日军主要化学投射武器仍处于一次大战未期的水平,特别是毒剂吹放钢瓶、毒剂抛射炮等,这类武器笨重、射程近,准备时间长,只能用于阵地战。但日军很重视发展近战化学武器,特别是毒剂筒,它通过毒剂和烟火混合物燃烧产生气溶胶,其体积小且使用方便,在实战中效果较好。同时期美、英、苏、德国已开始使用多管火箭炮、迫击炮、航空炸弹、高空毒剂布洒器和装甲布毒车等专用装备进行为化学战准备。 日军的化学武器和防扩器材是同时装备的(这是化学战的通常要求),其最早的防毒面具是仿制英国同类产品的87式,由民间企业生产。后来又研制了91式和95式。由于日本缺乏石和天然橡胶,所以防扩器材的生产非常困难,直到太洋战争爆发后,日本战领了东南亚,才彻底解决了原料问题。 除防毒面具外,日军还普遍装备防毒斗篷、防毒手套、防毒油膏(涂在鞋底和鞋面)。这些器材对付剌激性毒剂有效,但只能在短时间或有限条件下防护糜烂性毒剂(如芥了气类),而防护全面中毒性毒剂和神经毒剂的能力很差。因此,日军自身防护水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进行化学战的手段。 日军化学战部队编制 日军在每个战区设野战化学试验部,指导学化战。如1937年在华北和华中两个主要作战方向上,分别设立第1、第2野战化学试验部,并建立了野战毒气厂、野战毒气分厂和野战毒气支厂组成3级独立补给系统。 为应付不同类型的作战需要,其化学战部队种类较多,主要有毒气联队(1942年时有8个联队投入中战场)、大队、中队、特种气象班和毒气指导班等。还有临时配属师团的独立毒气大队、山地战毒气大队、近战临时毒气大队等编制,每师团内固定编制的化学勤务人员500人左右。除以上专门的化学战部队外,日军步兵、炮兵、航空兵也普遍进行化学战训练。 陆军毒气联队:1200~1500人。包括:毒气迫击炮大队(150毫米化学迫击炮24门);毒剂吹放大队(30公斤毒气钢瓶120具);毒剂抛射炮大队(160毫米毒气抛射炮24门)。 军属野战毒气队:1000人。包括:迫击炮大队(94式90毫米迫击炮36门,毒剂弹4230发,榴弹1080发);毒气中队(94式布雷车12辆、毒液装载车12辆、94式消毒车12辆运输车9辆)。 师属特种毒气大队:500人。布毒、喷火、消毒3个中队。 毒气中队:165人。3个小队,每个小队4个分队,每分队3小组,每小组3箱毒剂筒,共装备2240个毒剂筒,施放正面宽1800米。 日军侵华时化学战特点 由于化学战具有特殊的敏感性,各国对作战控制权均高度集中。日军对美、英、苏等强国使用化学武器作战,必须经过天皇批准,因此除太平洋战争上极个别战例外,基本上没有进行化学战。至1944年夏季,由于战局严重恶化,为避免前线指挥官在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日本军部更将全部化学武器撤到后方。在中国战区使用化学武器,只需要陆军参谋总长批准——日军控制权差别实际反应了对手国力的强弱。 每次大规模作战前,日军还专门发布指令,规定允许使用化学武器的种类。1937年7月28日,日本陆军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下达“临参第421号命令”,允许“适时使用催泪性毒气筒”,根据这一命令,日军驻华北第10师团于同年10—1938年5月间,共使用了1,619个催泪性毒气筒。1938年4月21日闲院宫载仁亲五下达“大陆指110号命令”,允许在战领区使用红筒和轻迫击炮红弹,并规定"要尽可能将使用地域内的敌人歼灭,以销毁残存证据"——从此,屠杀中毒伤员成为日军行动的惯例。 日军对华化学战贯穿了八年抗战的始终,地域遍及18个省,有准确记载的战例达2,000多次,造成中国军队伤亡8万多人(实际使用的次数和伤亡应多于此)。从缴获的日军化学战记录与中方记录进行比较可知,同时期日方记录次数较多,有时甚至为中方记录的2-3倍——化学战杀伤力巨大,很多时候因为没有受害者生还而无从查证。 日军在侵华不同时期进行化学战的情况是有差异的,但基本和战争进程一致。在正面战场上:1937年使用次数较少,且带有试验性质,由于发现效果极好,遂迅速总结经验并改进战术、训练及编制;1938-1939年日军进行化学战次数急剧增多,而且扩大到战役规模;1940~1941年化学战也很频繁,1943年以后逐年递减,但到1945年日本投降后,还发生过个别日军部队以化学武器顽抗的战例。 从日军使用毒剂种类上看、喷嚏性的二苯氰胂(日军称"红1号")最多,占已知战例的81%,致死性毒剂占19%。其中原因并非出于人道考虑,而是由于二苯氰胂可以迅速使无防护士兵丧失战斗力(抗战初期,日军发现我军防毒面具无法防御二苯氰胂),同时,日本士兵的防毒面具又可以提供足够的防护。另外,二苯氰胂在战场上有效时间短,通常在几十分钟以内——上述特点非常适合支援日军步兵的进攻。相反,使用毒性大且作用时间长的芥子气,反而会限制了日军自己的行动,但日军往往在作战不利时大量使用芥子气,特别是在防御和退却时。 从日军毒剂投放方式上看,炮兵攻击最多,占64%,近战使用占29%,空投和布毒占7%。日军对我军后方广泛采用汉奸投毒的办站,甚至多次发现其收买几岁到十几岁的小汉奸直接混进军队营房投毒,并且借此制造恐怖,以趁机进行反抗日宣传活动。在敌占区,日军曾强迫平民注射毒针,如强迫注射绝嗣针、或为日军修建工事的民工注射哑针。 从日军化学战规模上看,主要以中、小规模为主,平均每次使用毒剂弹(筒)数十到数百发,大规模使用较少。主要原因是中国军队汲取淞沪会战的教训,放弃了大规模阵地战,主要采用运动战和游击战,致使日军大规模化学战能力没有施展的机会。另外,大规模化学战对准备工作、自然条件、协同动作要求更高。 从作战效果上看,日军在进攻中使用化学武器的成功率远高于防御。这是由于进攻方有充分的主动权选择使用化学武器的适合条件,特别是风力和风向。另外,在进攻时,日军还可以提前得到临时配属的化学战部队的加强。 防御作战,又分为阵地防御和仓卒防御。其中前者使用化学武器的成功率高于后者。原因是此时有充分时间囤积弹药,并进行试射。而在仓卒防御条件下,很多情况不利于使用化学武器。 日军化学战的补给系统是独立的,如华中派遣军的野战毒气厂设在安徽省滁县。还曾在九江、武汉和庐州等地设立野战毒气分广,以支援日军第11军和第2军。毒气分厂下面又设野战毒气支厂,为日军各师团、独立炮兵部队和独立化学战部队提供化学弹药补给,如广济、瑞昌、德安、固始、商城……等地。一般在日军大量使用化学武器的地方均建有野战毒气支厂。 日军化学战典型战术 日军使用化学武器最典型的战术是用火炮或毒烟筒发射毒烟压制守军阵地,然后步兵配戴防毒面具在毒烟后跟进突击。这种战术的关键是步兵和毒烟的协同,因为日军进攻时使用的剌激性毒气作用时间短,毒性小,如对手采取防护措施或调来预备队就可能遭到反击。 实战中,此战术常常用来对付久攻不下的阵地,成功率达80%,日军自身伤亡也很小,但准备时间较长,并需要合适的气象条件。日军平时|施放非化学烟幕时,也常常混入一定比例的毒剂筒,以达到给对方制造精神压力的目的,同时也使对方对真正毒烟产生麻痹而疏于防护。个别战例中,日军骑兵也利用毒烟掩护冲锋,因为战马对低浓度的苯氯乙嗣、二苯氰胂毒烟的耐受力较好。 另一个经常使用的战术是交替使用爆炸弹——毒气弹——爆炸弹来压制固定目标,如针对我军炮兵阵地、指挥所和预备队阵地等拥有良好工事的目标。一般情况下,当受到爆炸弹袭击时,我军士兵会躲进掩体,此时日军发射毒气弹,掩体内士兵又被迫走出掩体以躲避飘向低处的毒气;这时日军再用爆炸弹射击……这种战术比单纯使用一种弹药的作战效率高。另外,交替使用燃烧弹——毒气弹的打法也很普遍,通常在争夺村庄或城市的巷战中采用。 用化学在防御不利的情况下,往往把化学武器作为最后手段,如在侧翼遭到袭击或拦阻对方第2梯队时常使用芥子气炮弹形成大面积染毒区(日军第6师团在广济松阳桥林拦阻中国第26军反击)。另外,在敌后战场上,部分日军为防备游击队袭击,经常于每天拂晓和黄昏时,向据点周围放毒。 日军撤退时为了阻止追兵,常常使用芥子气,有时用火炮发射混合剂炮弹迟滞对方,有时用布毒车布洒。在日军放弃的阵地、村庄或退却的必经之路上形成一个数公里宽、持续十几天甚至几十天的染毒区,追兵进入该区后不会马上发现(因为芥子气有2-6天的潜伏期),待发现已经造成大量伤亡。如1941年日军在郑州使用化学武器属于此类战术。 地道投毒也是日军常用的手段,在敌后战场上,地道战是一种有效的游击战法,因此日军也千方百计破坏地道。早期的地道遭到毒剂攻击时会造成惨重的伤亡(如北疃惨案),后来普遍采取防毒措施之后,日军对地道的投毒逐步失效了。 | ||
(来源:舰船知识网络版) |